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6月16日在本公司商贸中心A1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悦纯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上协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手册》、《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