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在本公司商贸中心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悦纯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0年1-6月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部分报废设备进行网上招标拍卖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战略搬迁需要,为最大化盘活资产,同意公司通过网上公开招标的形式将部分报废设备进行处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销售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位于绵阳市安州区不动产有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盘活资产,聚焦资源发展主业,同意公司转让位于绵阳市安州区不动产有关事项。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