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柳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扩展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负债结构,会议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期限为3年期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具体贷款金额、期限、利率、信用结构最终以银行授信批复为准。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在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批复的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办理贷款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为有效规避进出口业务和短期外币借款形成的外汇风险(包括汇率和利率),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会议同意公司自有业务的外汇风险管理策略如下:1.被套期项目:基于业务产生的外汇敞口及时锁定,外汇敞口包括账面资产、账面负债和不可撤销订单;其中,不可撤销订单指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尚未确认,是指尚未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
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2.外汇敞口锁定时间及比例:外汇敞口产生后7个可交易日内完成锁定;每月末外汇敞口锁定比例控制在80%-100%。3.套期工具:只允许操作普通远期、普通掉期和简单期权(期权不包括单卖期权)。4.公司海外业务由于经营亏损,预期内无现金流可匹配的外汇往来风险敞口不锁定,通过后续增量利润及债转股或增资等方式从根本上消除外汇敞口。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包括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基于套期保值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总额度不超过32.33亿美元,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会议同意《四川长虹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临2024-029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30号)。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