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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股票简称:海通证券 股票代码:600837债券简称:13海通03、13海通06 债券代码:122282、122313

17海通01、17海通02 143231、14323217海通03、17海通04 143301、14333618海通01、18海通02 143480、14352918海通03、18海通04 143632、14346418海通05、19海通01 155038、15531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年度)

发行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0年4月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 录第一节 本次债券概况 ······································································· 3第二节 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 18第三节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33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34第五节 本次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 39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42第七节 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 43第八节 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44第九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49第十节 其他情况 ··········································································· 50

第一节 本次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二、本次公司债券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220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3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债券的第一期120亿元部分于2013年11月27日完成发行,第二期110亿元公司债券已于2014年7月16日发行完毕。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3月2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408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债券的第一期60亿元部分于2017年8月11日完成发行,第二期55亿元公司债券于2017年9月22日发行完毕,第三期5亿元公司债券于2017年10月25日发行完毕。

(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12月2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2388号”文。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债券的第一期30亿元部分于2018年3月8日完成发行,第二期30亿元公司债券于2018年3月22日发行完毕,第三期30亿元公司债券于2018年5月10日发行完毕,第四期30亿元公司债券于2018年8月6日发行完毕,第五期

30亿元公司债券于2018年11月22日发行完毕,第六期50亿元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11日发行完毕。

三、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1. 债券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及代码:3年期品种简称为“13海通01”,上市代码为“122280”;5年期品种简称为“13海通02”,上市代码为“122281”;10年期品种简称为 “13海通03”,上市代码为“122282”。

3. 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分为3年期固定利率、5年期固定利率和10年期固定利率三个品种。最终发行规模合计为120亿元。3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

72.60亿元,5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23.50亿元,10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23.90亿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 票面利率:3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为6.05%,5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为

6.15%,10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为6.18%。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期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期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8. 起息日:2013年11月25日。

9.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本期债券3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11月2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11月25日,前述

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10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3年每年的11月2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本期债券3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2016年11月2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2018年11月2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10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2023年11月2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2.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4.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自2020年2月26日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终止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其业务由唯一股东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继承,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近期出具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15. 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16.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1. 债券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 债券简称及代码:3年期品种简称为“13海通04”,上市代码为“122311”;5年期品种简称为“13海通05”,上市代码为“122312”;10年期品种简称为“13海通06”,上市代码为“122313”。

3. 发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本期债券分为3年期固定利率、5年期固定利率和10年期固定利率三个品种。最终发行规模合计为110亿元。3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56.50亿元,5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45.50亿元,10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8亿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3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为5.25%,5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为5.45%,10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为5.85%。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期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期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8. 起息日:2014年7月14日。

9.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本期债券3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7年每年的7月14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14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10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24年每年的7月14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本期债券3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2017年7月14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2019年7月14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本期债券10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2024年7月14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2.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4.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自2020年2月26日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终止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其业务由唯一股东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继承,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近期出具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15. 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二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16.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1. 债券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及代码:品种一简称为“17海通01”,代码为“143231”;品种二简称为“17海通02”,上市代码为“143232”。

3. 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品种一为3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50亿元;品种二为5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10亿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 票面利率:品种一的票面利率为4.63%,品种二的票面利率为4.80%。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 起息日:2017年8月11日。

9.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8月11日,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8月11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品种一兑付日为2020年8月11日,品种二的兑付日为2022年8月11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2.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3.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自2020年2月26日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终止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其业务由唯一股东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继承,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近期出具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14.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四)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1. 债券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 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17海通03”,代码为“143301”。

3. 发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为10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55亿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 票面利率:票面利率为4.99%。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 起息日:2017年9月22日。

9.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7年每年的9月22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7年9月22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2.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3.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自2020年2月26日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终止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其业务由唯一股东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继承,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近期出具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14.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五)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三期)

1. 债券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三期)。

2. 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17海通04”,代码为“143336”。

3. 发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3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5亿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 票面利率:票面利率为4.77%。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 起息日:2017年10月25日。

9.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2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0年10月2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2.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3.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自2020年2月26日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终止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其业务由唯一股东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继承,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近期出具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14.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六)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1. 债券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18海通01”,代码为“143480”。

3. 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3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30亿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 票面利率:票面利率为5.15%。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 起息日:2018年3月8日。

9.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8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1年3月8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2.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3.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自2020年2月26日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终止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其业务由唯一股东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继承,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近期出具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14.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七)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1. 债券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 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18海通02”,代码为“143529”。

3. 发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为3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30亿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第二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 票面利率:票面利率为5.14%。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 起息日:2018年3月22日。

9.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22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1年3月22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2.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3.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自2020年2月26日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终止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其业务由唯一股东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继承,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近期出具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14.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八)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三期)

1. 债券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三期)。

2. 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18海通03”,代码为“143632”。

3. 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3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30亿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 票面利率:票面利率为4.70%。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 起息日:2018年5月10日。

9.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5月10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1年5月10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2.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3.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自2020年2月26日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终止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其业务由唯一股东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继承,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

近期出具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14.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九)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四期)

1. 债券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四期)。

2. 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18海通04”,代码为“143464”。

3. 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3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30亿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 票面利率:票面利率为3.98%。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 付息、兑付方式:第四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 起息日:2018年8月6日。

9.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6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1年8月6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 担保情况:第四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2.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3.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自2020年2月26日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终止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其业务由唯一股东中

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继承,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近期出具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14.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五期)

1. 债券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五期)。

2. 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18海通05”,代码为“155038”。

3. 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3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30亿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 票面利率:票面利率为3.88%。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 付息、兑付方式:第五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 起息日:2018年11月22日。

9.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22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1年11月22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2.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3.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自2020年2月26日

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终止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其业务由唯一股东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继承,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近期出具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14.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1. 债券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19海通01”,代码为“155316”。

3. 债券品种的期限及规模:3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50亿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 票面利率:票面利率为3.75%。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 付息、兑付方式:第六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 起息日:2019年4月11日。

9.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11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2年4月11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 担保情况:第六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2.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3.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诚信证券评

估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自2020年2月26日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终止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其业务由唯一股东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继承,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近期出具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14.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第二节 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和上市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成立于1988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由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出资,注册地为上海。经营范围为主营经销和代理发行各类有价证券,兼营证券业务咨询,承办各类有价证券的代保管、过户、还本付息等业务,办理证券的代理投资业务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有关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改制问题的批复》(银复[1994]5号)的批准,1994年9月27日,上海海通证券公司改制为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经营范围变更为代理证券发行、还本付息业务;自营、代理证券买卖业务;办理证券的代保管和鉴证业务;接受委托代收证券本息和红利、办理证券的登记、过户和清算;证券投资咨询和投资基金业务;经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的其它业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脱钩和增资扩股问题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0]74号)及《关于核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和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0]296号)核准,2000年12月29日,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公司资本金增至374,692.80万元,经营范围为:代理证券发行业务;自营、代理证券买卖业务;代理证券还本付息业务;办理证券的代保管和证券鉴证业务;接受委托代收证券本息和红利,接受委托办理证券的登记、过户和清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01年9月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设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沪府体改审(2001)024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1]278号)批准,2002年1月28日,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更名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海通证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6,093,000元。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于2002年11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沪府体改批字(2002)049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2]329号)批准,2002年11月11日,海通证券注册资本金增至8,734,438,870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承销(含主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受托投资管理,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90号文)核准,2007年6月7日,都市股份将全部资产与负债出售予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的全部业务。吸收合并完成后,存续公司更名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承继了原海通证券的全部业务,原海通证券的职工、资产与负债由存续公司承接。2007年6月29日,新增股份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登记工作;2007年7月6日,存续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389,272,910元。2007年7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为“海通证券”,股票代码为“600837”。

2012年4月27日,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837”。

(二)发行人股本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368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数量不超过10亿股。经过特定投资者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35.88元/股,发行数量确定为724,637,680股,发行对象共8名,募集资金总额为25,999,999,958.40元;公司于2007年11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389,272,910元变更登记为人民币4,113,910,590元。

发行人于2008年5月5日召开了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4,113,910,5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派送股票股利3股(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发行人派送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总股本由4,113,910,590股变更为8,227,821,180股。该分配方案于2008年5月28日实施完毕。

发行人于2012年4月27日发行1,229,40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于2012年5月19日部分行使H股超额配售权(共配售127,500,000股H股,于5月22日上市),以上合计发行1,356,900,000股H股。期间,发行人国有股东中包括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等25家股东按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H股股份数量的10%,将其持有的发行人部分国有股(A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并转为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共计135,690,000股。至此,发行人A股为8,092,131,180股,H股为1,492,590,000股,发行人A+H股份总数为9,584,721,180股。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11号)核准公司增发不超过1,916,978,82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2015年5月8日,公司获得香港联交所批准新H股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买卖。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完成本次H股发行,发行股数为1,916,978,820股,其中,1,048,141,220股新H股的交割于2015年5月15日完成,868,837,600股新H股的交割于2015年5月29日完成。本次H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1,501,700,000股,其中A股为8,092,131,180股,H股为3,409,568,820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为11,501,700,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二、发行人2019年度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抓住资本市场改革机遇,取得了优秀的经营业绩,重大战略任务顺利落地: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稳居行业前列;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中国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海通恒信顺利

完成H股首发上市;葡萄牙央行正式批准海通银行设立澳门分行。在监管趋严、市场“黑天鹅”事件频发、信用违约事件渐成常态的背景下,公司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妥善应对风险事项,分类评级连续三年保持行业最高的AA级。

公司将坚持推进整体协同、推动国际板块资源的整合、加快财富管理转型和集团信息化建设、完善市场化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发扬公司的集团化、国际化的综合优势,推动公司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367.9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260.91亿元。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4.2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95.23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81%。其中,子公司实现收入207.03亿元,占比58%;境外业务实现收入89.93亿元,占比26%。公司各项主营业务情况:

(1)财富管理业务

受市场预期及流动性好转推动,2019年境内股票市场交易量明显上升,根据WIND数据显示,2019年沪深两市股票、基金日均成交5,599亿元,同比增加35.3%;传统经纪业务告别开户引流的圈地时代,开始以财富管理转型为主要战略,并聚焦存量客户价值挖掘。2019年,融资融券业务迎来了科创板推出、市场多空机制完善以及标的扩容等一系列创新,市场规模突破万亿;股票质押融资业务服务实体经济的属性得到进一步强化,质押资金投向、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进一步从严。

2019年公司继续强化财富管理能力建设,财富管理服务体系不断完善。2019年内,公司股票、基金交易金额10.5万亿元,同比增加37.6%;公司财富管理客户数量(剔除休眠账户)1,149万户,同比增长10.7%,期末客户总资产1.83万亿元(可交易),较去年底增长34.3%,公司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高净值客户资产规模同比增幅超40%;e海通财移动平台用户总数超过3,200万,月均平台活跃数超过350万,稳居行业前5。

1)零售与互联网金融业务

公司持续优化网点布局,强化客户服务与拓展,扎实推进财富管理基础工作。2019年内,公司加强建立以“标准化、信息化、轻型化”为核心的网点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线下网点对业务发展的支持作用,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力度。2019年公司全面推动客户经理制,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激发客户经理展业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分支机构核心指标的快速上升。

2)高净值客户财富管理

作为公司线上客户服务的超级流量入口,e海通财坚持从专业交易、线上投顾、产品销售、客户精细化运营等四个方面,为客户提供更专业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服务。2019年,e海通财持续强化科创板、深圳期权等专业交易功能与服务,并推出以可转债、基金定投、新债申购等为特色的策略服务内容,进一步提升线上投顾服务能力,满足客户投资理财综合需求。在提升专业投资者服务体验方面,公司通过加强对e海方舟打磨,推出包括闪电交易、套利交易、组合交易、策略算法等服务功能,2019年内e海方舟客户数量快速提升,月均交易量同比增加1.4倍、月均客户资产同比增加1.9倍。

3)金融产品销售

公司持续推进金融产品体系建设,搭建了涵盖现金理财、固收类、权益类、量化对冲、另类投资的金融产品体系,产品销售稳步增长。现金管理类产品中,通财钱包日均保有量全年增长412%,签约人数增长144%至139万人;量化对冲类产品中,“通聚荟萃”系列产品日均保有量增长89%;固定收益类产品中,华澳系列产品日均保有量增长113%;其他公募基金日均保有量全年增长32%。

4)融资类业务

公司持续优化融资类业务结构,截至2019年末,公司融资类业务规模836.43亿元,全年减少70.56亿元,其中,融资融券余额增长至417.63亿元,股票质押融资余额减少24.85%至417.87亿元。公司抓住科创板试点契机,获得首批科创板转融通业务试点资格,引入一批核心客户。2019年内,公司通过主动调整结构、做实资产包、违约处置等传统手段,结合对接支持民营企业计划等创新手段,

持续化解处置各类存量风险。5)期货经纪业务海通期货积极做好在期货新品种的布局和市场拓展,期货交易金额市场份额继续排名行业前列。

(2)投资银行业务

2019年,股权融资市场推出多项重大改革措施,包括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重大资产重组新规落地、再融资新规征求意见等。2019年A股股权融资市场明显回暖,根据WIND数据显示,全年A股股权融资市场(含IPO、增发、配股、优先股、可转债)募资总额1.5万亿元,同比增长26.6%,香港市场IPO规模4,601.5亿元,同比增长63.5%。境内并购市场活跃度有所下滑,全市场首次公告并购重组交易总金额2.5万亿元,同比下降26.6%。2019年境内债券市场发行量仍然保持平稳发展势头,全年债券市场发行规模45.2万亿元,较2018年增长3.07%;市场发行违约事件179起,涉及违约金额超过1,400亿元,市场投资机构风险偏好走低;各类债券发行利率回落,竞争环境不断优化。1)股权融资在境内股权融资业务方面,按照“决战科创板、迎接注册制”的工作要求,公司实现承销项目在科创板首批过会、首批上市,并逐步建立了在半导体集成电路、生物制药、智能制造等领域的行业优势;截至2019年末,公司在审科创板项目6单,排名行业第四;抓住市场机遇,积极推进传统项目报会,全年申报IPO项目22单,排名行业第一;累计在会审核项目30单,排名行业第五。“金风A+H配股”、“中微公司科创板IPO”等创新型项目的顺利落地,体现了公司投行的市场竞争力。在境外股权融资业务方面,海通国际在全球市场共完成了49个IPO项目和58个股权融资项目,其中在香港市场分别完成了44个IPO项目和48个股权融资项目,两项均位列香港全体投行第一。在新加坡市场:完成了2个再融资项目;

在美国市场:基于全牌照及首家中资做市商的比较优势,海通国际全年完成了5个美股IPO项目,以及3个美股再融资项目。

2)债券融资在境内债券融资业务方面,全年共完成主承销债券项目644个,债券承销金额3,762亿元,同比增长47.5%,2019年,债券承销家数排名第三,承销金额排名第六。作为传统优势业务的非金融企业信用类债券(包括企业债、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家数和金额均排名第三,其中企业债承销家数与金额均排名第一;在债券违约事件常态化的背景下,不断优化客户结构,主体评级AAA的发行人119家,同比增长49%;发行了一批有影响力的重点项目,其中主承销的“白玉兰广场CMBS项目”创国内有史以来CMBS发行规模之最。

在境外债券融资业务方面,海通国际在2018年的基础上再次实现飞跃发展,截至2019年末,累计完成247单债券发行项目,树立了海通国际在中资地产债券市场的绝对领先地位。在亚洲除日本外美元高收益债券排名中,海通国际按承销金额和承销数量均名列全球金融机构(商行和投行)第一。在新加坡市场:海通国际共完成了4单新加坡客户的债券发行;在印度市场:完成了2单印度本地客户的债券发行。海通银行积极拓展“中国元素”投行业务,共完成20单跨境债券承销业务;继续保持在葡萄牙本土市场的领先地位,在近七年来葡萄牙市场上最大规模的公司债券发行项目(葡萄牙航空2亿欧元债券发行项目)中担任独家全球协调人。3)并购重组在境内并购重组业务方面,公司加强了对大型企业集团的服务力度,一方面积极撮合国资收购上市公司,助力国资企业混改;另一方面围绕战略客户及其股东的收购、重组和分拆等资本运作机会积极开拓新业务。公司完成的继峰股份跨境收购德国上市公司GrammerAG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系市场第一例跨境收购境外上市公司并保持收购主体上市地位的交易,也是市场首例并购过程中使用定向可转债融资工具的案例。

在境外并购重组业务方面,海通国际秉承服务国家“一带一路”的战略理念,凭借业内领先的专业能力与经验,不断扩大全球并购项目的版图,创出了中资投行在国际并购市场的品牌,在多单有影响力的跨国并购项目中担任独家财务顾问,包括对哈萨克最大成品油运输公司“石油集团”(PetroleumGroup)50%股权的收购、对科威特能源(KuwaitEnergy)的全面收购、对西班牙工程塑料公司(ElixPolymers)的收购等。海通银行在与国际知名投行的竞争中胜出,成功中标浙江能源海外并购项目,在“一带一路”区域市场的投行服务能力进一步获得市场认可。

(3)资产管理业务

截至2019年末,银行理财子公司、券商资管、保险资管等子行业配套政策已经相继落地,在顶层设计下呈现功能监管、行为监管的统一趋势。由于资管新规禁止多层嵌套及通道业务,券商资管、信托、基金子公司、期货资管等机构的资产管理规模下降明显,仅私募基金、公募基金和保险资管的规模有所增长。截至2019年底,国内资产管理行业的总规模约98.8万亿元,回落至100万亿元以下,其中券商资管11万亿元,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8.7万亿元,期货资管0.14万亿元,分别较资管新规发布前(即2017年末)下降了34.83%、36.68%和44%。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线应对资管新规要求,及时调整策略,抓住市场发展机遇,资产管理规模与收入均实现快速增长,截至2019年末,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达到1.21万亿元,同比增长23%。

1)海通资管公司

受监管政策及市场需求的双重影响,海通资管专注研究债券、可转债、可交换债、分级A、债券基金、债券衍生品、商品、股权质押等领域,积极探索和丰富公司“固收”及“固收+”投资策略的净值型产品线。同时,海通资管还紧跟市场动态积极研究科创板发行上市及其战略配售相关政策,积极创设科创板及科创板战略配售资管产品。2019年海通资管主动管理业务规模全年增长29%,达到1,398亿元,集合产品投资业绩综合排名市场同类产品前15%。2019年海通资管实现营业收入13.8亿元,同比增长67%,实现净利润6.96亿元,同比增加

48%。

2)基金管理公司海富通基金公募规模首破千亿元,全年增长49%,达到1,113亿元;非货币基金规模全年增长61%至515亿元;养老金规模全年增长53%至1,053亿元;基金投资业绩持续改善,3只权益类基金全年业绩排名行业前5%,固定收益基金过去五年排名行业第一;海富通上证5年期地方政府债ETF刷新债券ETF首发纪录,首募规模近11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14亿元,同比增长21%,净利润2.23亿元,同比增长29%。

富国基金管理规模全年增长超40%,突破6,000亿元;全年公募基金规模增长逾1,400亿元,增量排名行业前一,公募基金首发募集规模近600亿元,排名行业前三;抓住ETF市场大发展的机遇,实现央企ETF“三连发”;基金投资业绩表现优异,多只基金业绩排名同类前5%;实现营业收入28.55亿元,同比增长19.9%,实现净利润7.91亿元,同比增长12.7%。3)私募投资基金2019年,海通证券PE业务板块完成对外投资超过人民币20亿元,涉及大消费、TMT、医疗健康、文化产业、高端制造、新能源等多个领域;新设基金4只,新增募集资金逾20亿元;新增过会及上市项目12个,其中科创板项目5个。截至2019年末,海通PE板块旗下共有8家私募基金管理子公司,管理私募股权基金逾30只,管理规模近300亿元。海通开元获评“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50强”、“中国先进制造领域投资机构10强”、“中国企业服务领域投资机构10强”;“德国格拉默-继峰股份”项目获“2019年度产业金融国际优秀案例一等奖”,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

4)境外资产管理

海通国际资产管理规模达到535亿港元,其中美元债券基金规模达到302亿港元;“海通亚洲高收益债券基金”成为香港首只中资券商背景的北上基金;“突破安心优选基金”顺利登陆新加坡和泰国市场;新加坡子公司Haitong

International Asset Management (Singapore) Pte. Ltd. 获批资管业务牌照,成为在新加坡业务覆盖最广泛的中资金融机构之一。

(4)交易与机构服务

2019年,沪深300指数上涨36.07%,恒生指数全年上涨9.07%,2019年内金融衍生品市场快速扩容,沪深300ETF期权、沪深300股指期权获准推出,进一步丰富了证券行业的盈利模式以及风险管理手段。2019年,市场环境总体趋于宽松,中债总财富指数全年上涨3.76%,信用债走势优于利率债,企业违约数量有所上升。

1)交易业务

2019年,公司择机增加固定收益投资本金规模,取得较好收益;公司加强风险控制,优化低风险高评级债券品种配置;除传统债券投资业务外,公司积极开展国债期货、利率互换、黄金租赁、黄金期货、黄金期权、原油期货等其它FICC业务。权益类趋势性投资把握市场机遇,实现较好收益;2019年公司持续大力发展衍生品业务,衍生产品已经成为公司自身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的重要工具,公司首批获得上交所、深交所的沪深300ETF期权和中金所沪深300股指期权的主做市商业务资格、保持上交所50ETF期权主做市商A类评级、ETF核心品种做市成交占比稳居市场前列。

海通国际作为纳斯达克的首家中资做市商,建立了一套跨国界、跨市场和跨部门的交易清算体系,美股覆盖标的增至32只;场内期权做市覆盖的港股标的数量达到78只;同时得益于不断提升的电子化交易执行能力,目前已有近百家机构客户通过海通国际的算法直接进行交易。FICC业务重组为信用产品、宏观及混合型产品、机构客户方案三大单元,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利率及信用产品交易业务已实现每日为全球近千家机构客户提供双边流动性报价;纽约和伦敦两个交易台的业务收入稳步增长,有望成为亚太地区以外新的盈利中心。衍生产品业务在香港市场第一梯队的地位不断稳固:全年共发行窝轮及牛熊证2,975只,成交量达到3,452亿港元,位列香港市场第二;作为香港交易所界内证(InlineWarrant)发行资格的首家中资券商,开始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多元化的上市结构化

产品。

2)机构业务公司坚持打造业内一流的研究品牌,以研究驱动机构经纪业务发展。公司研究所全年外发报告逾5,500篇,举办电话会议372场次,参会机构客户超1.5万人次。在2019年“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比中,公司研究所获颁26个奖项,并荣获最具影响力研究机构第一名;继续保持在社保研究评比中排名第一。公司以QFII/RQFII、WOFE业务为代表的境外机构业务继续保持市场领先地位,相关收入创近年新高。

公司持续推进PB系统功能完善,上线算法交易、融资融券、场外基金、组合交易等业务模块,自主研发“e海通达”PB交易系统,为机构客户的拓展夯实基础。公司PB业务交易总资产2,312亿,各类产品规模427亿元,同比增长90%,累计成交金额4,703亿元。

公司以资本投资为纽带,积极拓展私募管理人客户。截至2019年末,MOM产品存续投资金额5.21亿元,推动私募管理人落户公司产品总规模达到237亿元。

公司以银行理财子公司交易商遴选为切入点,前、中、后台多个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和完善综合服务体系,提升对大型金融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

海通国际开通了大宗经纪交易业务和债券收益互换业务的开通,为客户提供了跨越资产类别的投资方案;独立开发了特异期权(Exotics)定价模型库,可以为六十余种结构化产品提供报价,产品覆盖全球多个市场的票据、场外掉期及场外期权等。

(5)融资租赁业务

2019年,中国租赁行业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金融监管环境趋严等因素影响,行业企业数量、注册资金和租赁合同余额增速均有所降低,行业总体增长放缓。长期看,租赁业务行业渗透率仍低,随着国内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随着租赁监管体制转变,行业呈现出越发明显

的优胜劣汰态势,企业分化加剧,头部企业在保持资产增速的同时,在融资难度、资产质量、盈利等方面都体现了明显的优势。2019年,中国稳健货币政策成效显著,社会融资规模有所回升,租赁企业融资渠道和资本补充渠道逐步拓宽,通过资本市场开展多元化融资已逐渐成为租赁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之一。海通恒信成功完成其H股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全球发售(募资资金总额约23.2亿港元),成为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的第三个上市平台。海通恒信H股上市增强了其资本实力,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有力地支持了海通恒信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和战略实施,海通恒信的品牌形象、知名度和人才吸引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并促进其持续提升综合治理水平。截至2019年末,海通恒信总资产达到

990.47亿元,不良资产率为1.08%,不良资产拨备覆盖率为265.19%,资产保持稳定。

三、发行人2019年度财务状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2019年末2018年末增减率(%)
货币资金117,016,819,693.77100,842,455,792.9016.04
结算备付金8,611,100,784.117,646,561,080.0612.61
融出资金52,797,925,710.0548,861,008,664.278.06
交易性金融资产219,593,069,669.76177,205,414,005.4423.92
其他债权投资11,154,221,274.3215,131,229,732.29-26.2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5,783,977,730.4115,228,290,724.333.6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7,485,193,782.5082,678,791,854.61-30.47
应收款项9,752,377,293.008,257,214,480.9018.11
存出保证金10,756,100,197.756,982,889,366.7354.04
其他资产33,452,761,842.1127,592,125,133.0621.24
资产总计636,793,631,603.21574,623,634,094.4010.82
短期借款41,792,004,889.5636,916,638,377.3913.21
应付短期融资款32,206,854,511.2526,537,967,713.1521.36
拆入资金20,622,513,497.5514,724,096,061.4640.06
交易性金融负债30,085,966,203.6926,200,954,422.1214.8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68,877,677,524.6156,372,903,426.2822.18
代理买卖证券款87,464,142,308.2771,893,534,715.4221.66
长期借款46,333,118,325.6943,286,681,942.387.04
应付债券132,742,370,997.51140,146,857,168.90-5.28

其他负债

其他负债14,137,457,426.3113,713,035,387.733.10
负债合计495,674,888,470.51444,437,714,999.0511.53
股本11,501,700,000.0011,501,700,000.000.00
资本公积56,526,248,996.7156,405,921,156.400.21
盈余公积6,935,712,199.876,261,218,135.9410.77
一般风险准备15,156,735,176.6513,558,125,068.7011.79
未分配利润36,859,495,812.9231,335,629,353.6017.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26,090,993,550.96117,858,574,664.966.98
少数股东权益15,027,749,581.7412,327,344,430.3921.91
股东权益合计141,118,743,132.70130,185,919,095.358.40
2019年度2018年度增减率(%)
一、营业收入34,428,641,199.4423,765,014,627.2644.8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9,929,355,586.148,514,365,122.5516.62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3,571,010,848.083,005,766,137.0018.81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3,456,860,762.603,217,480,952.567.44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2,394,892,182.531,924,744,951.4524.43
利息净收入4,147,849,553.824,820,274,195.47-13.9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230,895,239.565,535,166,276.5666.7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369,067,916.60-2,018,937,551.02-217.3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43,053,004.76219,126,706.6110.92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8,427,689,505.656,674,756,561.0126.26
二、营业支出21,052,656,015.1016,655,200,066.5426.40
业务及管理费11,094,672,690.029,382,866,155.8118.24
信用减值损失2,847,409,976.861,622,166,681.6675.53
其他业务成本6,956,193,467.615,453,072,324.8627.5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3,375,985,184.347,109,814,560.7288.1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3,871,921,016.727,570,366,886.2983.2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540,662,761.475,770,708,488.4882.6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23,247,834.585,211,093,198.8782.75
2019年度2018年度增减率(%)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9,472,517,813.9895,145,299,948.664.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6,814,740,055.42100,160,857,482.73-23.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657,777,758.56-5,015,557,534.07-551.7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258,364,649.3232,053,870,343.30-30.5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206,379,447.8938,825,096,248.44-45.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51,985,201.43-6,771,225,905.14-115.5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9,448,878,881.84171,008,565,363.83-6.7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6,300,189,725.85163,395,711,510.271.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51,310,844.017,612,853,853.56-19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284,670,260.82-3,097,467,234.56-658.0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3,829,492,862.52106,544,822,601.7016.22

2019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6.58亿元,其中:现金流入994.73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35.38%,主要是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52.93亿元,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374.40亿元;现金流出768.15亿元,占现金流出总量的29.06%,主要是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273.76亿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89.14亿元。

2019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52亿元,其中:现金流入222.58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7.92%,主要是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2.12亿元;现金流出212.06亿元,占现金流出总量的8.02%,主要是投资支付的现金

186.00亿元。

2019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51亿元,其中:现金流入1,594.49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56.71%,主要是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333.05亿元;现金流出1,663.00亿元,占现金流出总量的62.92%,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514.81亿元。

第三节 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中信证券作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项目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2019年内中信证券对发行人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中信证券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

中信证券作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项目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2019年内中信证券对发行人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中信证券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

中信证券作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项目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2019年内中信证券对发行人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中信证券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220号文批准,于2013年11月27日公开发行了第一期人民币120亿元的公司债券,于2014年7月16日公开发行了第二期人民币110亿元的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已于2013年11月27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网上发行认购资金情况出具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3]第114129号”的验资报告;对网下配售认购资金情况出具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3]第114130号”的验资报告;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3]第114107号”的验资报告。

根据发行人2013年11月20日公告的第一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行人对第一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为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改善公司财务结构。

第二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已于2014年7月16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发行人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网上发行认购资金情况出具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4]第113875号”的验资报告;对网下配售认购资金情况出具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4]第113874号”的验资报告;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4]第113873号”的验资报告。

根据发行人2014年7月10日公告的第二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行人对第二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为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改善公司财务结构。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第一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于2013年11月27日汇入发行人指定银行账户,已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改善公司财务结构。

第二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于2014年7月16日汇入发行人指定银行账户,已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改善公司财务结构。

(三)专项账户的运作情况

发行人已与监管银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设立了募集资金与偿债资金专项账户,账户运作情况正常。专项账户的信息如下:

收款人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户:310066726018800010095

开户名称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1290050037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良好,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现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况。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3月2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408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债券的第一期60亿元部分于2017年8月11日完成发行,第二期55亿元公司债券于2017年9月22日发行完毕,第三期5亿元公司债券于2017年10月25日发行完毕。

根据募集说明书,第一期公司债券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如募集资金不足59亿元(包括59亿元),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用短期借款兑付13海通04的本金、利息及部分兑付兑息手续费;如募集资金超过59亿元,募集资金中59亿元将用于偿还发行人用短期借款兑付13海通04的本金、利息及部分兑付兑息手续费,剩余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债务结构调整及日常经营管理的资金需求。

根据募集说明书,第二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如募集资金不足55亿元(包括55亿元),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用短期借款兑付2017

年8月15日至2017年9月20日到期的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及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转让的本金及利息;如募集资金超过55亿元,募集资金中55亿元将用于偿还发行人用短期借款兑付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9月20日到期的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及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转让的本金及利息,剩余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债务结构调整及日常经营管理的资金需求。

根据募集说明书,第三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债务结构调整及日常经营管理的资金需求。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第一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于2017年8月11日汇入发行人指定银行账户,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用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第二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于2017年9月22日汇入发行人指定银行账户,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用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第三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25日汇入发行人指定银行账户,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用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发行人为本次公司债券设立了专项账户,2019年内,专项账户运作正常。

(三)专项账户的运作情况

发行人已与监管银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设立了募集资金与偿债资金专项账户,账户运作情况正常。

专项账户的信息如下:

收款人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户:310066726018800070294

开户名称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1290050037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良好,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现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况。

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12月2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2388号”文。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债券的第一期30亿元部分于2018年3月8日完成发行,第二期30亿元公司债券于2018年3月22日发行完毕,第三期30亿元公司债券于2018年5月10日发行完毕,第四期30亿元公司债券于2018年8月6日发行完毕,第五期30亿元公司债券于2018年11月22日发行完毕,第六期50亿元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11日发行完毕。

根据募集说明书,第一期公司债券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2018年3月到期的收益凭证。

根据募集说明书,第二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的次级债的本金及利息。

根据募集说明书,第三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归还发行人到期的收益凭证。

根据募集说明书,第四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归还发行人到期的收益凭证。

根据募集说明书,第五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发行人即将到期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5年期)本息,剩余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根据募集说明书,第六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归还发行人到期的收益凭证。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第一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于2018年3月8日汇入发行人指定银行账户,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用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第二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于2018年3月22日汇入发行人指定银行账户,已使

用完毕,募集资金用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第三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于2018年5月10日汇入发行人指定银行账户,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用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第四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于2018年8月6日汇入发行人指定银行账户,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用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第五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于2018年11月22日汇入发行人指定银行账户,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用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第六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于2019年4月11日汇入发行人指定银行账户,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用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发行人为本次公司债券设立了专项账户,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专项账户运作正常。

(三)专项账户的运作情况

发行人已与监管银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设立了募集资金与偿债资金专项账户,账户运作情况正常。

专项账户的信息如下:

收款人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账户:310066726018800108986

开户名称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1290050037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良好,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现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况。

第五节 本次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债券3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11月2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第一期债券5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11月2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第一期债券10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4年至2023年每年的11月2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第二期债券3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7年每年的7月14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第二期债券5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14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第二期债券10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24年每年的7月14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第一期债券3年期品种(“13海通01”)、5年期品种(“13海通02”)已分别于2016年11月25日及2018年11月26日(因2018年11月25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完成兑付并摘牌。

2019年11月25日,发行人向截至2019年11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13海通03”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18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4日期间的利息。

第二期债券3年期品种(“13海通04”)、5年期品种(“13海通05”)已分别于2017年7月14日及2019年7月15日(因2019年7月14日是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完成兑付并摘牌。

2019年7月15日(因2019年7月14日是休息日,故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发行人向截至2019年7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

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13海通06”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18年7月14日至2019年7月13日期间的利息。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8月11日,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8月11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第二期债券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7年每年的9月22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第三期债券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25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019年8月12日(因2019年8月11日为休息日,故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发行人向截至2019年8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17海通01”及“17海通02”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18年8月11日至2019年8月10日期间的利息。

2019年9月23日(因2019年9月22日是休息日,故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发行人向截至2019年9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17海通03”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了2018年9月22日至2019年9月21日期间的利息。

2019年10月25日,发行人向截至2019年10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17海通04”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了2018年10月25日至2019年10月24日期间的利息。

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债券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8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第二期债券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22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第三期债券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5月10日。前述日期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第四期债券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6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第五期债券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22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第六期债券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11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019年3月8日,发行人向截至2019年3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18海通01”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18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7日期间的利息。

2019年3月22日,发行人向截至2019年3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18海通02”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18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1日期间的利息。

2019年5月10日,发行人向截至2019年5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18海通03”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18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9日期间的利息。

2019年8月6日,发行人向截至2019年8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18海通04”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18年8月6日至2019年8月5日期间的利息。

2019年11月22日,发行人向截至2019年11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18海通05”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18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间的利息。

2020年4月13日,发行人向截至2020年4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19海通01”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19年4月11日至2020年4月10日期间的利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以上六期债券均已完成首次付息。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公开发行2013年、2017年和2018年公司债券均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七节 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发行人公开发行的2013年、2017年和2018年公司债券均为无担保债券。

第八节 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3海通01”、“13海通02”、“13海通03”的信用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中诚信证评于2013年完成了对第一期债券的初次评级。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及《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2013]024号),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第一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13海通04”、“13海通05”、“13海通06”的信用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中诚信证评于2014年完成了对第二期债券的初次评级。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及《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2014]16号),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第二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发行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发行主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根据中诚信证评于2019年4月27日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076号),中诚信证评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分析。经中诚信证评信用评级委员会最后审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第一期及第二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中诚信证评于2017年完成了对第一期债券的初次评级。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及《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2017]G047-1号),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第一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证评于2017年完成了对第二期债券的初次评级。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及《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2017] G047-F2号),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第二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中诚信证评于2017年完成了对第三期债券的初次评级。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信用评级报告》及《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2017] G047-F3号),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第三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于2018年4月25日出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跟踪评级报告(2018)》,

中诚信证评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分析。经中诚信证评信用评级委员会最后审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上述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根据中诚信证评于2019年4月27日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080号),中诚信证评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分析。经中诚信证评信用评级委员会最后审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上述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

中诚信证评于2018年完成了对第一期债券的初次评级。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及《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2018]G010-F1-X号),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第一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中诚信证评于2018年完成了对第二期债券的初次评级。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及《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2018]G010-F2号),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第二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中诚信证评于2018年完成了对第三期债券的初次评级。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三期)信用评级报告》及《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2018]G010-F3号),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第三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中诚信证评于2018年完成了对第四期债券的初次评级。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四期)信用评级报告》及《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2018]G010-F4号),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第四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中诚信证评于2018年完成了对第五期债券的初次评级。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五期)信用评级报告》及《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2018]G010-F5号),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第五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中诚信证评于2019年完成了对第六期债券的初次评级。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及《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2019]G245-F6号),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第六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根据中诚信证评于2019年4月27日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081号),中诚信证评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分析。经中诚信证评信用评级委员会最后审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上述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自2020年2月26日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终止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其业务由唯一股东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继承,故中诚信国际信

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近期出具以上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第九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2019年,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十节 其他情况

一、担保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是否存在反担保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 关系
2019年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2019年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2019年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3,977,242,500.00
2019年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25,340,570,35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25,340,570,35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20.10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20,289,269,000.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20,289,269,000.0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1.2018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境外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作为担保人签署《贷款协议》,为境外间接全资附属公司HIIP的银团贷款提供3.75亿欧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018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境外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作为担保人签署担保书,为境外全资附属子公司海通国际控股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3亿欧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海通国际控股尚未提取该项贷款,因此公司的该项担保责任尚未实际发生。 3.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境外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本次贷款分两次签署《贷款协议》,公司2018年5月14日作为担保人签署第一份《贷款协议》,为境外全资附属子公司海通国际控股的银团贷款提供6亿美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作为担保人签署第二份《贷款协议》,为境外全资附属子公司海通国际控股的银行贷款提供2亿美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海通国际控股提取该项贷款金额1.7亿美元。 4.2017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境外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2017年6月8日作为担保人签署《贷款协议》,为境外全资附属子公司海通国际控股的银团贷款提供2亿欧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2016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海通资管追加净资本担保承诺及对其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海通资管追加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公司为海通资管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40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并承诺当海通资管开展业务需要现金支持时,公司将无条件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现金。净资本担保承诺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就本次净资本担保事宜,海通资管已获得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净资本担保承诺书的无异议函》(沪证监机构字[2016]325号)。

6.2015年2月9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度第一次A股/H股类别股东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为公司在境外的全资附属公司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的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且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合共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公司净资产额的5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5年6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发行欧元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鉴于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本次发行分两次交割,因此分两次签署《担保协议》,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签署第一份《担保协议》,为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2015 Limited发行金额为1亿欧元、于2021年到期、票面利率为1.6%的欧元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于2016年5月26日签署第二份《担保协议》,为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2015 Limited发行金额为1.2亿欧元、于2021年到期、票面利率为1.6%的欧元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2016年3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2016年5月26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子公司担保事宜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附属子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附属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境内或境外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次级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票据、成立票据计划等)以及境内或境外银行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贷款、银团贷款等),且公司对外担保规模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额的50%,以及单笔担保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签署《担保协议》,为境外间接全资附属公司Haitong Investment Ireland Public Limited Company向银团贷款提供7.5亿欧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本次新融资是为了替换此前Novo Banco, S.A.(以下简称“NB”)向本公司境外附属公司Banco Espírito Santo de Investimento, S.A.(现更名为Haitong Bank,S.A,以下简称“海通银行”)提供的7.5亿欧元贷款(以下简称“NB贷款”)。议案决定担保的新融资的本金金额不超过8亿欧元,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并将撤销公司原来对NB贷款的担保。同时,海通银行与被担保人签署双边贷款协议,并根据与NB达成的协议将所得资金提前偿还原NB贷款,公司原来对NB贷款的担保义务撤消。本次撤销的担保是公司为收购海通银行于2015年9月7日签署的担保协议,该笔担保的担保人为本公司,被担保人为Banco Espírito Santo de Investimento,S.A.(现更名为Haitong Bank,S.A),债权人为NB,担保金额为7.5亿欧元本金及利息,担保期限为3年。本次担保相关的《融资协议》签署于2016年5月31日,其中的担保条款规定,担保人为本公司,被担保人为Haitong InvestmentIreland Public Limited Company,牵头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伦敦分行,代理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兰克福分行,担保金额为7.5亿欧元贷款本金、利息、前端费、借款人应当承担的其他费用等,担保期限为5年。

8.2015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发行美元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就境外的全资附属公司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2015 Limited发行金额为6.7亿美元、于2020年到期、票面利率为3.5%的美元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公司随时对海通资管公司提供不超过十五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以保证其净资本保持充足。2013年6月9日,上海证监局下发《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净资本担保承诺书的无异议函》(沪证监机构字[2013]145号),同意本公司向海通资管公司提供8亿元的担保承诺。本公司扣减了8亿元净资本,并相应增加海通资管公司8亿元净资本。

5.2016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海通资管追加净资本担保承诺及对其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海通资管追加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公司为海通资管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40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并承诺当海通资管开展业务需要现金支持时,公司将无条件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现金。净资本担保承诺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就本次净资本担保事宜,海通资管已获得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净资本担保承诺书的无异议函》(沪证监机构字[2016]325号)。

6.2015年2月9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度第一次A股/H股类别股东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为公司在境外的全资附属公司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的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且境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合共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公司净资产额的5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5年6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发行欧元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鉴于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本次发行分两次交割,因此分两次签署《担保协议》,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签署第一份《担保协议》,为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2015 Limited发行金额为1亿欧元、于2021年到期、票面利率为1.6%的欧元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于2016年5月26日签署第二份《担保协议》,为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2015 Limited发行金额为1.2亿欧元、于2021年到期、票面利率为1.6%的欧元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2016年3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2016年5月26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子公司担保事宜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附属子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附属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境内或境外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次级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票据、成立票据计划等)以及境内或境外银行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贷款、银团贷款等),且公司对外担保规模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额的50%,以及单笔担保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签署《担保协议》,为境外间接全资附属公司Haitong Investment Ireland Public Limited Company向银团贷款提供7.5亿欧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本次新融资是为了替换此前Novo Banco, S.A.(以下简称“NB”)向本公司境外附属公司Banco Espírito Santo de Investimento, S.A.(现更名为Haitong Bank,S.A,以下简称“海通银行”)提供的7.5亿欧元贷款(以下简称“NB贷款”)。议案决定担保的新融资的本金金额不超过8亿欧元,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并将撤销公司原来对NB贷款的担保。同时,海通银行与被担保人签署双边贷款协议,并根据与NB达成的协议将所得资金提前偿还原NB贷款,公司原来对NB贷款的担保义务撤消。本次撤销的担保是公司为收购海通银行于2015年9月7日签署的担保协议,该笔担保的担保人为本公司,被担保人为Banco Espírito Santo de Investimento,S.A.(现更名为Haitong Bank,S.A),债权人为NB,担保金额为7.5亿欧元本金及利息,担保期限为3年。本次担保相关的《融资协议》签署于2016年5月31日,其中的担保条款规定,担保人为本公司,被担保人为Haitong InvestmentIreland Public Limited Company,牵头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伦敦分行,代理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兰克福分行,担保金额为7.5亿欧元贷款本金、利息、前端费、借款人应当承担的其他费用等,担保期限为5年。

8.2015年4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发行美元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公司就境外的全资附属公司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2015 Limited发行金额为6.7亿美元、于2020年到期、票面利率为3.5%的美元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公司随时对海通资管公司提供不超过十五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以保证其净资本保持充足。2013年6月9日,上海证监局下发《关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净资本担保承诺书的无异议函》(沪证监机构字[2013]145号),同意本公司向海通资管公司提供8亿元的担保承诺。本公司扣减了8亿元净资本,并相应增加海通资管公司8亿元净资本。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要求披露的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并且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 相关当事人

2019年度,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四、其他公司债券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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