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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界龙:关于对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7

上证公监函〔2021〕0028号

关于对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当事人: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ST界龙,A股证券代码:600836;

薛 群,时任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胡清涛,时任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2号)查明的事实,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界龙或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9月和12月对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子公司及分公司的存货及固定资产等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696.14万元、223.83万元和1,126.62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58.95%、18.95%和95.40%。对于上述事项,公司均未根据相关要求通过临时公告及时披露,直至2019年10月26日、2020年4月29日才分别在2019年第三季度

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

综上,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未及时履行临时公告的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第11.12.5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总会计师薛群作为财务管理具体责任人,时任董事会秘书胡清涛作为信息披露具体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的规定以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兼总会计师薛群、时任董事会秘书胡清涛予以监管关注。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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