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3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第九届第七次临时董事会的相关会议议案及其附件,基于独立、审慎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聘请其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能够保障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变更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俞敏、朱建民、吴健
二○二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