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0年1-12月,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累计收到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人民币
865.70万元,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累计收到浦东新区“十三五”财政扶持资金人民币211.90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累计收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扶持资金
136.70万元,合计1,214.3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收款单位 | 补助项目名称 | 金额 | 补助依据 |
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 | 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 | 865.70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33号 |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浦东新区“十三五”财政扶持资金 | 211.90 | 《“十三五”期间浦东新区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意见》 浦府【2017】18号 |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扶持资金 | 136.70 |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沪科规【2020】10号) |
合计 | 1,214.30 |
二、补助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将上述政府补助资金进行财务处理,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浦东新区“十三五”财政扶持资金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扶持资金计入营业外收入,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计入其他收益;上述政府补助的获得将对公司当期损益和现金流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本次公告的政府补助资金的具体会计处理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