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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界龙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9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ST界龙 公告编号:2020-035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界龙总部园六楼多功能厅(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中路2112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84,203,59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7.793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沈伟荣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张晖明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84,096,89699.9421106,6940.057900.0000

2、 议案名称:《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84,096,89699.9421106,6940.057900.0000

3、 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84,096,89699.9421106,6940.057900.0000

4、 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84,096,89699.9421106,6940.057900.0000

5、 议案名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84,096,89699.9421106,6940.057900.0000

6、 议案名称:《2020年度对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融资及抵押担保授权和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84,096,89699.9421106,6940.057900.0000

7、 议案名称:《2020年度公司本部向金融机构融资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84,096,89699.9421106,6940.057900.0000

8、 议案名称:《2020年度公司下属房产企业土地竞拍及抵押融资计划总金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84,096,89699.9421106,6940.057900.0000

9、 议案名称:《2020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84,096,89699.9421106,6940.057900.0000

10、 议案名称:《2020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628,24497.1434106,6942.856600.0000

11、 议案名称:《2020年度建设工程及房屋租赁日常关联交易实施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628,24497.1434106,6942.856600.0000

12、 议案名称:《2020年度纸模塑业务日常关联交易实施办法》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84,096,89699.9421106,6940.057900.0000

13、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84,096,89699.9421106,6940.057900.0000

14、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84,096,89699.9421106,6940.05790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5.01选举汪海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184,096,89899.9421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6.01选举石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84,096,89899.9421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180,468,652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5%普通股股东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3,628,24497.1434106,6942.856600.0000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18,24414.6024106,69485.397600.0000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3,610,000100.000000.000000.0000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628,24497.1434106,6942.856600.0000
2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628,24497.1434106,6942.856600.0000
3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628,24497.1434106,6942.856600.0000
4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3,628,24497.1434106,6942.856600.0000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628,24497.1434106,6942.856600.0000
62020年度对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融资及抵押担保授权和提供担保的议案3,628,24497.1434106,6942.856600.0000
72020年度公司本部向金融机构融资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3,628,24497.1434106,6942.856600.0000
82020年度公司下属房产企业土地竞拍及抵押融资计划总金额的议案3,628,24497.1434106,6942.856600.0000
92020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3,628,24497.1434106,6942.856600.0000
102020年度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的议案3,628,24497.1434106,6942.856600.0000
112020年度建设工程及房屋租赁日常关联交易实施办法3,628,24497.1434106,6942.856600.0000
122020年度纸模塑业务日常关联交易实施办法3,628,24497.1434106,6942.856600.0000
13关于变更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628,24497.1434106,6942.856600.0000
14关于变更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3,628,24497.1434106,6942.856600.0000
15.01选举汪海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3,628,24697.143400.000000.0000
16.01选举石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628,24697.143400.000000.0000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均为普通决议事项,普通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2、前述第10、11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由于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27.23%股份,故关联股东上海界龙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并不进行投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依见 魏栋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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