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在2022年4月20日送达董事、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董事长张铭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决定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