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8月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拟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 | 修订的《公司章程》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本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稿)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