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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网络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03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鉴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调整,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韩普先生提名樊东先生、张延兵先生、张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李文华先生担任公司市场总监,王亚玲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李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和资格。8月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被人为操纵的情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已经征得其本人的同意;在对其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等进行了解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人员担任公司相应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特此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聂丽洁、员玉玲、郝士锋2019年8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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