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6 月 15 日,公司以书面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18 年 6 月 22 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实际
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分别是晏兆祥先生、谢林平先生、冯忠义先生、王立强先生、
聂丽洁女士、员玉玲女士、郝士锋先生。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形成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可转债发行事项已经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广电
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4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8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授权,
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确定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 8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800 万
张。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
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6.91 元,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
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
者。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4、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8%
(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6 月 26 日,T-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
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简
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8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6 月 26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
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参与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 手(10 张,1,000 元),
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
限为 1,000 手(100 万元),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3)网下发行: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包括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
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应以其管理的产品或自有
资金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每个产品或自有资金网下申购的下限为 10,000 万元
(100 万张),超过 10,000 万元(100 万张)的必须是 1,000 万元(10 万张)的
整数倍,每个产品网下申购的上限为 64,000 万元(640 万张)。机构投资者可以
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种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
(4)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申购。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权。
公司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8 年 6 月 26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322 元面值可转债
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并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1322 手可转债。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在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新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西安西稍
门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签订的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