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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入办公场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5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入办公场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前期租赁办公场地的合同已到期,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元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元泰典当)、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担保)将继续租赁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控股)位于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676号滨江香溢大厦20-21层,租赁面积2,596.22平方米。

? 租赁价格:租金合计1,129.42万元,租赁期限5年。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拟租赁办公场地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除已经审议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以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与香溢控股及其实控人所控制的法人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130.52万元。

一、 本次租入房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元泰典当、香溢担保向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香溢控股租入的位于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676号滨江香溢大厦20-21层的办公场地租期届满,综合考虑经营需要、地理位置、办公环境优势、前期合作基础良好等因素,元泰典当、香溢担保将继续向香溢控股租赁办公场地。该租赁标的建筑面积2,596.22平方米,租赁期限5年,租金合计1,129.42万元。该租赁房产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任何其他限制公司正常使用租赁房屋的情况。

本次租入资产交易已经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除已经审议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以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与香溢控股及其实控人所控制的法人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130.52万元,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关系介绍

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5.263%的股权,为公司关联人。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65180552U

3. 注册资本:10224.11万元人民币

4. 法定代表人:邵作民

5. 营业期限:2007-07-30 至长期

6.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108号杭州中维香溢大酒店620室

7.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管理,酒店管理等。

8.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浙江省人民政府全额出资并授权浙江省烟草专卖局行使出资人权力,实控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

9. 香溢控股的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 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租入办公场地的租赁价格根据租赁物业及周边物业的市场价格确定,经双方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和倾斜的情形。

四、 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控股子公司元泰典当、香溢担保拟与香溢控股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主要安排如下:

出租方: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

承租方:元泰典当、香溢担保

(一)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坐落于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676号的滨江香溢大厦20-21层,租赁建筑面积2,596.22平方米;租赁用途仅限用于办公用房。

(二)租赁期限

合同租期5年,租赁期限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

第1年至第3年,年租金人民币223.50万元/年(含车位40个);第4年至第5 年,年租金人民币229.46万元/年(含车位40个)。租金由元泰典当和香溢担保各承担50%。租金支付周期为1年。

(四)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之后,向出租方香溢控股支付20万元履约保证金,元泰典当和香

溢担保各承担50%。

五、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入办公场地是经营的实际需要,具有必要性和连续性,为公司稳定运营提供有利条件。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 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意见:基于前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元泰典当、香溢担保拟向关联方继续租入办公场地,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和平等协商原则,交易支付方式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入办公场地事项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入办公场地的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邵松长先生、胡秋华先生、芮滨先生、徐培富先生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后续租赁合同签署等相关事宜。

(三)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租入资产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租赁价格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经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及定价合理,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规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入办公场地的事项。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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