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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同泰: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公司代码:600829 公司简称:人民同泰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2,161,807.2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0,783.2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1,078.33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59,704.9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00,982,383.47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01,442,088.40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4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9,888,597股,拟派发现金红利83,503,957.97元(含税),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8.58%。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同泰600829三精制药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
姓名王磊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418号
电话0451-84600888
电子信箱wangl@hyrmtt.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我国医药流通行业概况

医药流通行业是国家医疗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到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行业,医药流通行业在医药产业链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进入“十四五”时期以来,我国药品流通行业规模持续增长,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渠道和网络进一步下沉,数字化水平有所提升。随着集采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双通道”、“门诊统筹共济”等政策深化实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药品流通企业以药械业务为基础,加快创新业务发展,以院边店、双通道药店为重心加速专业药房布局,深化市场营销、仓储物流、客户服务、创新药商业化等环节的数字化应用,着力打造现代智慧医药供应链新体系,在服务医疗卫生事业、满足人民健康和美好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及居民医疗需求提升的带动下,中国医药流通行业商品销售总体规模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22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信息显示,2022年,全国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稳中有升,零售市场增速加快,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含税值)27,516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6.0%,增速同比放缓2.5个百分点。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64.39万家,其中批发企业1.39万家,零售连锁企业6,650家、下辖门店36万家,零售单体药店26.33万家。

1.医药流通行业中的医药批发行业概况

据商务部《2022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药品批发市场销售额为21,526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5.4%。从销售情况看,大型药品批发企业销售持续增长、增速放缓。2022年,前100位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6.7%,增速下降2.4个百分点。从市场占有率看,药品批发企业集中度有所提高,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100位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75.2%,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占同期全国药品批发市场总规模的96.1%。

我国医药批发行业政府鼓励与监管政策同步推进,上下游需求不断变化。医药批发企业持续完善县、乡、村三级药品供应与配送网络,加快“渠道下沉、城乡联动”一体化发展,提升药品供应“最后一公里”服务能力。同时,利用数字技术持续赋能,发挥渠道优势,助力工业企业药品上市推广、仓储和运输管理、品牌营销等;通过提供信息系统、组织药师培训,助力零售药店优化品类结构,提升药事服务能力;通过开展院内物流管理,助力医院提升药品耗材等精细化管理水平,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和药品流通效率持续提升。

数据来源:药品流通蓝皮书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

2.医药流通行业中的医药零售行业概况

根据商务部《2022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药品零售市场销售额为5,990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10.7%,增速同比加快3.3个百分点。截至2022年末,药品零售企业连锁率为57.8%,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2022年销售额前100位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2,184亿元,占全国零售市场总额的36.5%,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

随着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完善和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等政策的实施,零售药店不断提升对接医保信息平台、电子处方流转平台等信息化平台的水平,健全药品储存和配送体系,配备专业人才对患者开展合理用药指导。同时,零售药店持续探索专业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路径,积极拓展服务范围,开展健康体检、慢性病自测、药事服务与慢病管理,为特药疾病患者提供咨询服务和进行跟踪回访,逐步从以商品销售为中心向以消费者服务为中心转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数据来源:药品流通蓝皮书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

3.医药流通行业中的医药物流行业概况

根据商务部《2022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2年全国医药物流直报企业424家,共拥有1,298个物流中心,仓库面积约1,389万平方米,拥有专业运输车辆17,033辆,其中

冷藏车占19.2%,特殊药品专用车占1.2%。自运配送范围在省级及以下的企业数量占80.8%。随着药品集中采购常态化、互联网诊疗、医药电商业务的发展,医药物流服务需求快速增加,并呈多样化、订单碎片化、配送末端化等特征,医药物流的价值在医药供应链的各环节都进一步凸显。新版GSP标准对药品的流通环节全产业链进行了规范,从药品生产环节开始所涉及的药品销售、储存和运输活动,实现全程的有效控制并建立追溯体系,信息化手段实现对药品流通全过程的监管成为流通行业的发展趋势,信息化程度的提高,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行业内企业运营效率,提升医药供应链协同能力,加快供应链服务转型和创新,推动健全智慧医药供应链体系。

(二)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地域性特点

医药流通行业属于医药行业子行业,医药流通行业销售的各类药品需求变化较小,在季节交替、温差变化较为剧烈时,特定产品需求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是刚性需求特征较为明显的行业之一,整体来说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的敏感度较低,属于弱周期性行业,行业周期性不明显。由于药品的时效性、便利性及区域消费者用药习惯等特点,使得医药流通行业的地域性特点较为显著,公司地处中国东北地区,冬季寒冷漫长,季节性地方病多发,对于在省市区域业务覆盖范围较广,配送能力较强,品种资源丰富,能更好满足上游供应商和终端客户对渠道需求的医药流通企业,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三)行业政策分析

2023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医保目录持续优化,药品集中采购常态化开展,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医疗反腐力度空前,医保基金监管呈高压态势,国家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进医药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医药流通行业属于严格监管的行业,受国家以及地方有关政策的影响,特别是医疗卫生、医疗保障、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影响较大,这些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深度影响了行业发展方向与未来的市场竞争格局。

1、处方外流加速推进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处方外流,推动零售药店的发展,从药品零加成、双通道,以及2023年2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等政策,都在有力推动门诊处方的加速外流。截至2023年8月,全国99%的职工医保统筹地区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待遇,32.09万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普通门诊统筹结算服务,累计结算13.14亿人次,结算医保基金1,240.24亿元;25个省份的约14.14万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了门诊统筹报销服务,累计结算1.74亿人次,结算医保基金69.36亿元。

2、持续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自2018年4+7起,国家已组织开展九批药品带量采购,2023年3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为2023年医药集采工作划出重点,通知明确将持续扩大药品集采覆盖面,从“填空”和“补缺”两个维度扩大覆盖范围,积极探索“空白”品种集采。2023年开展两批80种药品国家集采,平均降价57%。国家组织第四批高值医用耗材集采,人工晶体和运动医学类耗材集采,平均降价70%;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单颗种植牙整体费用从平均1.5万元降至6,000-7,000元左右。常态化、制度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促进临床药品合理使用和产品价格回归。

3、医保目录优化调整

2023年1月18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本次目录调整共有111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总体成功率为82.3%。2023年12月13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本次目录调整共有126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总体成功率为84.6%,平均降价61.7%,本轮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088种,2023年协议期内谈判药惠及群众购药超2.1亿人次,叠加降价和医保报销,为患者减负超2,000亿元。

4、强化药品价格治理

2023年全国医保信息化系统启用,使得产品价格变得愈加透明。目前,全国已经有20多个省份陆续推进建立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同时将药品、耗材招采系统切换到国家医保局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未来,全国药品耗材招采、配送、监管将实现联动,各省药品、耗材价格将更加透明。

5、重点整治医药腐败

2023年5月,国家卫健委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健全完善行风治理体系,重点整治医药领域突出腐败问题。7月28日,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医药行业反腐,行业合规建设全面提速。

(四)公司所处的区域和行业地位

公司是黑龙江省医药流通行业的龙头企业,拥有省内最大的药品配送服务网络,掌握优势渠道资源,具有批零一体协同优势,并长期保持与上下游的良好合作关系,主要业务覆盖范围集中在黑龙江省内,其中医药批发业务已辐射到吉林、内蒙古等省外地区;报告期末,公司零售业务拥有直营门店数量为391家,并已在省内市、县多地区开办旗舰店及DTP专业药房。

根据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2)数据显示,2022年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在全国药品批发企业中排名第22位;公司下属全资子

公司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销售总额在全国零售企业中排名第38位。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区域性医药流通企业,是黑龙江省最大的医药商业公司。主要经营医药批发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及提供医药物流服务和医疗服务。公司主要销售化学药、中成药、生物制品,同时销售医疗器械、中药饮片、保健品、日用品、玻璃仪器、化学试剂等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1)医药批发业务

公司的医药批发业务主要通过药品分公司、新药特药分公司开展,公司建立了辐射黑龙江全省的分销网络,基本覆盖全省三级以上规模医院,通过与国内外主要的药品制造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与上游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采购货物,由自建的现代化医药物流配送中心,将药品配送到下游医疗机构、医药经销企业、零售药房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诊所等客户,形成了以经营进口药品、合资药品、国内名优药品为主的药品分销配送体系。

(2)医药零售业务

公司的医药零售业务主要通过零售连锁门店向个人客户销售处方药、非处方药及医疗器械、保健品等医药产品,主要通过旗下人民同泰连锁公司、新药特药零售药店完成。

公司拥有人民同泰健康网(http://www.rmttjkw.com)电子商务平台,通过旗下连锁直营门店及线上B2C、O2O、微信商城小程序等形式开展经营,主要经营近万余种商品,涵盖处方药、DTP品种、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保健品、医疗器械、日用品等与医疗健康相关产品。

2.经营模式

(1)医药批发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的医药批发业务模式是依托已经建立的药品配送平台,针对医疗客户、商业客户开展全方位的药品配送服务。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从上游供应商(医药生产企业)采购商品,经过验收、存储、分拣、物流配送等环节,将药品销售给下游客户,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合理调配资金,实现利润最大化。

公司医药批发业务以纯销业务为主,调拨业务为辅,批发业务配送的商品主要是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公司与国内合资企业及国内知名药品生产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其中与多家合资及国产药品生产企业签订了独家经销或一级经销协议,拥有稳定的购进渠道。客户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医疗客户,包括公立医疗客户(指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外的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客户、政府开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终端客户(如诊所、门诊等),配送商品主要是省级政府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中标和议价的药品,以及医疗器械产品;二是商业客户

(包括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单体药店、B2B电商终端),配送商品主要是OTC产品及其他品种,配送品种广泛。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药品流通企业,拥有明显的区域竞争优势,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目前为黑龙江省内最大的医药商业公司。公司自建的物流中心拥有一流的仓储设施设备,低温商品实现全程冷链运输,保证药品质量;在面向零售药店、医药经销企业的医药批发模式方面,公司充分发挥批零一体化渠道服务、销售网络等方面的优势,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增值服务,提高对重磅新品的开发力度,持续扩大品种优势。目前已将配送网络拓展到吉林、内蒙古等黑龙江省外市场。

(2)医药零售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充分利用现有的营销网络、经营品种和物流配送能力,以直营连锁方式开展医药零售业务,利润主要来自医药产品购销差价。

公司医药零售业务采用集中化供应链体系,将零售业务的采购统一纳入集成化采购目录中,在药品配送环节对库存分布、订单时间及订货量之间的关系进行计算,统一规划物流进而降低零售平台公司与各节点企业运营成本。

公司积极打造标准化、专业化、模式化的门店经营模式,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拥有“人民同泰”“新药特药”等零售品牌,旗下的人民同泰连锁公司拥有分布在黑龙江省内的众多零售门店,其营业收入排名黑龙江省前列,具有较强的市场地位。

公司依托信息化、数据化信息等创新平台建设,实现线上线下互通,打造“医药+互联网”健康服务平台。公司O2O模式的推广为公司带来客流和销售业绩的持续增长,黑龙江省主要业务区域均已全面融合线上和线下的药品零售服务,实现“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的便利服务。

报告期末,公司旗下直营门店数量391家,其中哈尔滨市内门店250家,市外门店141家。零售门店加大会员营销力度,创新营销模式,拉动销售增长,会员人数达到237万人,会员销售占比74%。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7,426,464,728.937,058,788,388.077,058,717,202.215.216,747,990,176.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51,418,223.042,459,256,415.782,463,697,715.3211.882,200,251,090.82
营业收入10,389,980,124.139,641,093,055.299,641,093,055.297.779,315,235,612.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161,807.26264,478,399.76263,446,624.5010.47277,296,173.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7,391,625.59261,222,750.23260,190,974.9710.02271,376,502.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2,985,565.90307,327,849.70307,327,849.708.35-233,004,243.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2111.3511.30减少0.14个百分点13.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0380.45610.454310.460.47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0380.45610.454310.460.4782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2,653,397,225.812,621,818,629.672,549,752,964.612,565,011,304.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786,436.0181,556,296.0087,197,155.5751,621,919.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0,898,734.0680,448,004.3781,265,266.8054,779,620.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044,770.57304,688,378.49-110,098,015.21177,439,973.19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6,998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6,008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433,894,35474.8200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81,2981,444,4860.2500其他
姚志平-557,4001,440,0010.2500境内自然人
顾安琪1,288,0001,288,0000.2200境内自然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90,2841,259,4840.2200其他
罗安琼1,094,7001,094,7000.1900境内自然人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人民币资金汇入1,084,9011,085,0010.1900其他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91,0011,030,1010.1800其他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32,600967,9500.1700其他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68,768937,8680.1600其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市场趋势及需求,聚焦上游供应商与下游客户消费者,做大做强营销网络,提升客户黏性和议价能力,持续升级产品力,构筑核心竞争力;精益管理做细做实,提升经营质量及效率,全年围绕经营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8,998.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16.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4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21%;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5038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298.5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34,927.62万元,其中医药商业实现营业务收入1,025,208.80万元,其他收入9,718.82万元;医药商业中批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65,150.48万元,零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0,058.32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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