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作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说明后,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投资有利于优化公司的相关资源配置,建成后,将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盐市口商圈及成都区域的市场地位及竞争力,预计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表决等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表决同意。(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曾志刚_______ __ 廖南钢________ _ 田跃_______ __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