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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股份:世茂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5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09债券代码:155142 债券简称:19世茂G1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5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各项议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1-011的临时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1-012的临时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高管薪酬考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吴凌华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许荣茂董事长、许薇薇副董事长、许世坛董事、吴凌华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1-013的临时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1-014的临时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2021年对外赠与额度的议案》;

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回馈社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许荣茂先生2021年对外赠与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许荣茂董事长、许薇薇副董事长及许世坛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坪山区城投宏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坪山宏源)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借款,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世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坪山宏源60%股权质押给提供借款的金融机构,以该股权质押为坪山宏源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借款担保。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1-015的临时公告)

(十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票据项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将供应商对公司

及下属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供应商的应付账款)为基础资产,开展储架式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并以上述供应链ABS相同类型的基础资产,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票据项目,前述项目方案如下:

1、供应链ABS发行方案

专项计划拟采取储架发行方式,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每期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期限不超过3年(含)。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供应链ABN发行方案

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可在注册额度内分期发行,资产支持票据项目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含)。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授权事项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供应链ABS和供应链ABN项目涉及的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1-016的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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