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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3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前向我们提交了会议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声明如下:

1、关于公司收购天津中民爱普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供的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资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推进公司战略布局,为公司后续发展的有力支持和资源保障,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关于公司获取房地产项目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供的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资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在环渤海区域发展的战略布局。本项目地块交通便利,区位优越,未来的发展前景乐观,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巩固公司在山东地区的市场竞争力,将有助于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推进公司战略实施,为公司后续发展的有力支持和资源保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3、关于公司增资入股济南骏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供的本次关联交易有关资料,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在山东区域市场的竞争力,推动公司在环渤海地区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布局需要,为公司后

续发展的有力支持和资源保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4、关于授权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房地产项目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供的本次事项有关资料,房地产项目的获取对时效性和保密性的要求很高,通过设置严格的授权条件,将决策权授予董事长,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工作效率。同时,通过特别是将交易形式限定为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明确相关协议仅限现金出资,必须体现等价投入,同股同权的原则,可以保证公司利益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5、关于增补公司2019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先认可2019年增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总计约:5,725万元。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是基于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特此声明。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泗宗

李大沛

徐士英

史慧珠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8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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