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马婷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王小强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六、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 4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5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6
第五节 重要事项........................................................................................................................... 9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4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8
第九节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 19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71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西安中院 指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公司、公司、母公司 指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普明物流 指 西安普明物流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 指 莱茵达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泰联合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万元 指 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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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名称简称 宏盛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 XI’AN HONGSHENG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HS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马婷婷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谢斌
西安曲江新区雁南五路商通大道曲江行政商务区
联系地址
会所裙楼三层 306 室
电话 029-88661759
传真 029-88661759
电子信箱 hs600817@163.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西安曲江新区雁南五路商通大道曲江行政商务区
公司注册地址
会所裙楼三层 306 室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西安曲江新区雁南五路商通大道曲江行政商务区
公司办公地址
会所裙楼三层 306 室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hs600817@163.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 宏盛 600817 *ST 宏盛
六、 公司报告期内的注册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注册情况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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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1-6 月) 上年同期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5,670,337.90 26,232,042.99 -40.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1,154.54 1,169,405.32 -64.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62,654.51 1,203,987.76 -78.18
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425,047.04 9,774,328.91 -738.66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4,981,829.29 120,080,901.12 4.08
总资产 665,046,241.67 803,994,000.83 -17.28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1-6 月) 上年同期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26 0.007 -62.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26 0.007 -62.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0016 0.007 -77.14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54 0.458 减少 0.304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0.098 0.471 减少 0.373 个百分点
收益率(%)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185,615.24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00,529.2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3,479.4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35,533.95
所得税影响额 -58,631.02
合计 148,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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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本期共实现收入 15,670,337.90 元,实现利润总额
2,564,307.50 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1,154.54 元。
本期公司正处于重整过程中,资产处置工作在有序进行中,为尽早恢复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避免公司退市,公司在本次重整中引入了战略投资者。公司本次引入战略投资者注入其经营性
资产,只能用于解决公司持续经营问题。
本期公司主要的营业收入来自于融资租赁公司,但因为上年受到国家相关税收制度的调控
影响,本期融资租赁收入尚未完全恢复。
在引入融资租赁公司的基础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问题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但为了实
现彻底解决持续经营能力问题的最终重整目标,公司将引入重组方对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潜在重组方将通过非公开发行等方式,向公司注入盈利能力优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优质经
营性资产,力争使重组完成后的宏盛科技成为经营稳健、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5,670,337.90 26,232,042.99 -40.26
营业成本 0.00 0.00
销售费用 0.00 4,500.00 -100.00
管理费用 5,610,732.44 8,602,559.75 -34.78
财务费用 7,550,128.41 11,087,312.53 -31.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425,047.04 9,774,328.91 -738.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707,696.37 -133,308,757.26 -208.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755,827.14 150,212,900.70 -175.73
2、 其它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公司本期利润较上期有大幅的减少,主要是本期主营业务收入较上期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
(2)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作为当今世界发展最迅猛的金融服务产业之一,融资租赁已成为与银行信贷、证券并驾齐
驱的第三大金融工具,目前全球近三分之一的固定资产投资是通过融资租赁完成的。中国的融
资租赁才刚刚起步,加之目前国家将该行业列为重点支持行业,未来,作为金融交易平台不可
或缺的一部分,融资租赁将在中国经济发展中起到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
经济体,无论从国际横向比较,还是从自身经济增速考量,融资租赁业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为了保证年度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公司上半年已经实现了 1500 余万元的收入,下半年公
司将加大业务拓展,力争早日完成年度任务。
(3) 其他
本期公司主要的营业收入来自于融资租赁公司,这一点充分显示了公司引入的融资租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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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上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年增减(%)
融资租赁 15,670,337.90 100.00 -40.26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上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年增减(%)
融资租赁 15,670,337.90 100.00 -40.26
融资租赁是公司本期全部业务,本期实现收入 15,670,337.90 元,较上期减少 40.26%,本期收入
主要是融资租赁租金收入。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国内 15,670,337.90 -40.26
(三) 投资状况分析
1、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2、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莱茵达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25 日发起
成立,并取得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商外资沪合资字[2010]316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2010 年 11 月 8 日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31000040063557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股东为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金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 LAND-G(澳门)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8 日取得了上
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商外资沪合资字[2010]316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美元 3,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阳
路 2277 号永达国际大厦 1006 室,所属行业为融资租赁类。公司的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
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主要
业务为融资租赁。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运营正常,主要指标如下:
项目 金额
负债总额 391,823,539.57
资产总额 656,230,602.33
营业收入 15,670,337.90
净利润 2,425,415.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59,778,09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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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144,707,696.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118,245,600.77
3、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 其他披露事项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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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一) 诉讼、仲裁或媒体普遍质疑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事项概述及类型 查询索引
1、中国远大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2 月 26 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要求本公司清偿货款及代理费、逾期利息、汇率损失总计人民币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11,793,387.87 元,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担保责任,已终审裁决,裁决款大部分已支付,剩余款项经西安市中 http://www.sse.com.cn 上 的 公 司 公
级人民法院(2011)西民四破字第 00007-1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告编号:临 2012-004、020。
确认其债权为人民币 45,547,064.72 元。
2、上海银行静安支行诉讼本公司归还 2500 万元借款,诉讼已调解,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目前裁决款部分已支付,剩余款项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西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民四破字第 00007-1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其债权为人民币 http://www.sse.com.cn 上 的 公 司 公
26,526,578.06 元。 告编号:临 2012-004、020。
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起诉安曼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宏普国
际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本公司、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连带责任,仲裁已裁决归还代偿款本金及代偿款利息、仲裁费等,未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执行付款。后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西民四破字第 00007-12 http://www.sse.com.cn 上 的 公 司 公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其债权为人民币 1,434,985.95 元、美元 告编号:临 2012-004、020。
18,558,037.04 元。
4、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讼本公司向其支付欠款本金 、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利息、汇兑损益等,已调解,调解款已大部分支付,剩余款项经西安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西民四破字第 00007-12 号《民事裁定书》 http://www.sse.com.cn 上 的 公 司 公
裁定确认其债权为人民币 17,557,139.24 元、美元 7,341,744.55 元。 告编号:临 2012-004、020。
5、上海舜东投资有限公司诉讼本公司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裁决,
因本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按照《破产法》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的相关规定,舜东公司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2011)西民四破字第 00007-1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舜东公 http://www.sse.com.cn 上 的 公 司 公
司债权为人民币 19,460 万元,并给予舜东公司前述金额的临时表决 告编号:临 2012-004、020。
权。
6、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戎珏玮、施铭、顾敏芝、上海
万紫千红俱乐部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4)西中民
一初字第 00014 号),施铭、顾敏芝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向西安市中级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人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西中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民一初字第 00014 号民事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施铭、顾敏芝因不 http://www.sse.com.cn 上 的 公 司 公
服前述裁定,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4 年 8 月 26 日, 告编号:临 2014-011、016、018。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陕立民终字第 00080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二、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本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2011)西
民四破字第 00007-7 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人上海凯聚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聚电
子\")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西安中院申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西安中院于 2011 年 10 月
27 日裁定受理凯聚电子提出的对本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依法裁定公司
重整,自 2011 年 12 月 22 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之日为重整期间。
2011 年 12 月 29 日及 2012 年 2 月 2 日,本公司破产重整第一次、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截至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共有 20 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申报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983,321,471.40 元 、 美 元 13,407,150.18 元 ; 其 中 申 报 有 财 产 担 保 的 债 权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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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228,667.16 元。经管理人审查,确认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506,762,698.74 元、美元 25, 899,781.59
元。
2012 年 2 月 21 日,本公司收到西安中院(2011)西民四破字第 00007-12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如下:1、确认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等 14 户债权人的债权人民币 312,162,698.74
元,美元 25,899,781.59 元。其中担保债权人民币 27,961,563.95 元、美元 18,558,037.04 元;普
通债权人民币 284,201,134.79 元、美元 7,341,744.55 元。2、对上海舜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舜东投资\")申报的债权数额人民币 194,600,000 元予以确认,舜东投资在债权人会议上行使
临时表决权。
2012 年 4 月 6 日,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对《西安宏盛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优先债权
组、职工债权组予以通过,普通债权组经表决未通过。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
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9 日依法向西安中院申请裁定批准《重
整计划草案》。2012 年 4 月 23 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西民四破字第 00007-1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批准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二、终止西安宏盛科
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2012 年 8 月 2 日,经西安中院司法鉴定中心摇号产生了三家拍卖机构(陕西西部拍卖有限
公司、陕西汇金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开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收到西安中院《民事裁定书》(2011)西民四破字第 00007-46 号
和第 00007-47 号,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已基本完成,但关于资产处
置及债务清偿等工作还未完成。西安中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裁定延长执行期限和执行监督期限至 2013 年 4 月 22 日。
2012 年 11 月,公司资产的查封、冻结得到全部解除。
2013 年 4 月 20 日,公司收到西安中院《民事裁定书》(2011)西民四破字第 00007-60 号和
第 00007-61 号,公司在重整计划载明的执行期间,已基本完成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执行,但
关于资产处置及债务清偿等工作还未完成。西安中院裁定延长本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和执行
监督期限至 2013 年 10 月 22 日。
2013 年 10 月 21 日,公司收到西安中院《民事裁定书》(2011)西民四破字第 00007-85 号
和第 00007-86 号,公司在重整计划载明的执行期间,已基本完成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执行,
但关于资产处置及债务清偿等工作还未完成。西安中院裁定延长本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和执
行监督期限至 2014 年 4 月 22 日。
2014 年 4 月 14 日,公司收到西安中院《民事裁定书》(2011)西民四破字第 00007-103 号
和第 00007-104 号,公司在重整计划载明的执行期间,已基本完成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执行,
但关于资产处置及债务清偿等工作还未完成。西安中院裁定延长本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和执
行监督期限至 2014 年 10 月 22 日。
2012 年 7 月 31 日,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要求以公司原总股本 128,728,066 股为基础,用
资本公积金按每 10 股转增 2.5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32,182,016 股股份,该
部分股份登记至全体股东名下。2012 年 8 月 1 日,全体股东名下新增的股份过户至本公司(破
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2012 年 8 月 9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
字[2012]第 113751 号《验资报告》,公司股本由 12,872.8066 万元人民币现变更为 16,091.0082
万元人民币。2012 年 9 月 14 日,公司完成了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2012 年 9 月 29 日,根据《重整计划》,战略投资者莱茵达控股集团、张金成将其持有的莱
茵达公司 45%股权于过户至本公司名下。2012 年 10 月 9 日,按照《重整计划》,本公司(破产
企业财产处置专户)中的 25,745,613 股股份(其中:限售流通股 7,764,195 股,无限售流通股
17,981,418 股)过户至张金成名下,张金成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0%,成为公司第
二大股东。此外,本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名下的剩余 6,436,403 股股份将偿付给债权
人以提高对债权人的清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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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整拍卖的主要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应收债权、长期投
资及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无形资产。
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破产重整项目的资产已进行了十一次公开拍卖。
第一、三、四次拍卖均因无人报名而流拍,第九次公开拍卖,因无人举牌而流拍。
破产重整项目的资产拍卖成交情况如下:
2012 年 12 月 23 日第二次公开拍卖中竞买人陈剑以 18,030,000 元的成交价格公开竞得公司
破产重整管理人持有的公司 3,494,743 股股票(其中:限售流通股 1,053,922 股,无限售流通股
2,440,821 股)。2013 年 4 月 20 日第五次公开拍卖中竞买人张新龙以 4,300,000 元的成交价格公
开竞得公司破产重整项目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竞买人左林佳以 21,100,000 元的成交价格公开竞
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良友大厦\"首层甲部(1F2-1F10),建筑面积 813.1 ㎡;竞买人
姚庆以 450,000 元的成交价格公开竞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良友大厦\"地下二层 25 号、
26 号、28 号停车位;竞买人彭琪以 1,250,000 元的成交价格公开竞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良友大厦\"地下二层 18 至 24 号以及 27 号、29 号停车位。2013 年 6 月 4 日第六次公开拍卖
中竞买人邹卫国以 6,500,000 元的成交价格公开竞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良友大厦\"地
下一层甲部(建筑面积 1449.88 ㎡);竞买人虞忠国以 60,000 元的成交价格公开竞得电子设备及
办公家具;竞买人樊建华以 240,000 元的成交价格公开竞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良友
大厦\"地下二层 33 号、34 号停车位;竞买人邹卫国以 120,000 元的成交价格公开竞得上海市浦
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良友大厦\"地下二层 36 号停车位。2013 年 9 月 10 日第七次公开拍卖中竞
买人樊建华以 960,000 元的成交价格公开竞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良友大厦\"地下二层
30 号、31 号、32 号、43 号、44 号、45 号、46 号、47 号停车位;竞买人万正强、樊建华以 120,000
元的成交价格公开竞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良友大厦\"地下二层 35 号停车位;竞买人
章克俭以 1,170,000 元的成交价格公开竞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持有\"丰华股份\"16.65 万股限售流通股【证券代码 600615】)。2013 年 10 月 10 日第八次公开
拍卖中竞买人上海任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 9,370,000 元的成交价格公开竞得上海市浦东新区
商城路 618 号\"良友大厦\"7 层局部(建筑面积 549.47 ㎡)。2013 年 12 月 11 日第十次公开拍卖中
竞买人王蕾、王蓓以 1,450,000 元的成交价格公开竞得上海南汇航头镇航兴北路 95 弄 7 幢 13 号
102 室,14 号 101 室、102 室共三套房产(建筑面积 256.29 ㎡);竞买人陈洪星、颜侠倩以 16,850,000
元的成交价格公开竞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良友大厦\"26 层商用房(建筑面积 1025.16
㎡);竞买人袁进、任培春以 14,710,000 元的成交价格公开竞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良友大厦\"13 层商用房(建筑面积 964.42 ㎡)。2014 年 4 月 2 日第十一次公开拍卖中竞买人上
海博仁实业有限公司以 18,800,000 元的成交价格公开竞得上海市商城路 618 号\"良友大厦\"27 层
商用房(建筑面积 1025.16 ㎡);竞买人上海博仁实业有限公司以 15,900,000 元的成交价格公开
竞得上海市商城路 618 号\"良友大厦\"22 层部分(建筑面积 926.51 ㎡)。
三、 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 不适用
四、 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 不适用
五、 重大关联交易
√ 不适用
六、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 不适用
(三) 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本报告期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七、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承诺事项
承诺 是否 如未能及时
如未能及时
时间 有履 是否及时 履行应说明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应说明
及期 行期 严格履行 未完成履行
下一步计划
限 限 的具体原因
西安普
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详
明物流
解决同业 见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4
贸易发 否 是
竞争 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
展有限
报告书》。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公司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西安普
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详
明物流
解决关联 见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4
贸易发 否 是
交易 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