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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安信: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2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23-011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审议情况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2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相关事项保持不变。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续工作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延长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顺利开展。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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