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ST安信股票代码:600816.SH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鞍山路1号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83号7楼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执行法院裁定)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
声 明
1、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2、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安信信托/上市公司 | 指 |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816) |
信息披露义务人/被执行人/国之杰 | 指 | 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申请执行人 | 指 | 深圳平安汇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臻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司法执行平台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竞买人通过司法处置的方式获得国之杰持有的安信信托119,320,937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8%; 竞买人通过司法处置的方式获得国之杰持有的安信信托26,490,315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48%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或进一法等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住所 | 上海市杨浦区鞍山路1号 |
法定代表人 | 高天国 |
注册资本 | 765279万元 |
成立日期 | 1999年5月12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06307697973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投资管理;服装生产、设计;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品)、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金属材料、普通机械、电器设备、建筑装潢材料、计算机及配件、通讯器材及设备、冶金炉料、机电产品、汽车零部件、建筑材料销售;室内装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联系电话 | 021-62369805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之杰的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之杰经工商登记/备案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1 | 高天国 | 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 | 是 |
2 | 马惠莉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3 | 沈剑虹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4 | CHAO GAO | 董事 | 加拿大 | 中国 | 是 |
5 | 邵明安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安信信托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由于上市公司部分信托项目未能按期兑付,面临诉讼事项和较大流动性风险。为避免触发系统金融风险,目前上市公司正在相关部门指导协调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推进本次风险化解重大事项的各项工作,并与有关方就风险化解方案积极开展沟通和磋商等工作。本次权益变动作为上市公司风险化解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推动本次风险化解方案顺利完成。
二、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
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可能以二级市场减持以外的其他合法方式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之杰持有上市公司350,658,65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1%。本次权益变动后,国之杰持有上市公司204,847,39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7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上海金融法院公告【(2022)沪74执932号】,关于申请执行人深圳平安汇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国之杰的其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12月2日在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处置被执行人国之杰持有的上市公司119,320,937股股票(证券简称:ST安信,证券代码:600816,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在处置过程中,竞买人何昌进以每股单价3.28元,总价共人民币391,372,673.36元,竞买成交119,320,937股。
根据上海金融法院公告【(2022)沪74执933号】,关于申请执行人重庆臻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国之杰的其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12月9日在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处置被执行人国之杰持有的上市公司26,490,315股股票(证券简称:ST安信,证券代码:600816,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在处置过程中,竞买人张岳洲以每股单价3.85元,总价共人民币101,987,712.75元,竞买成交26,490,315股。
上述两次司法处置所涉及股票,均于2022年12月13日完成过户手续。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股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04,847,399股股份,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204,847,399股,冻结股份数量为204,847,399股。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经自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法律文件。
二、上述文件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安信信托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 |
股票简称 | ST安信 | 股票代码 | 60081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杨浦区鞍山路1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350,658,651股 持股比例:6.41%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204,847,399股 持股比例:3.7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