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对其所持公司279,720,28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质押手续,于2020年12月3日对其所持公司25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手续。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2,975,7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96%,本次解质押及质押后,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849,273,876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76.31%。
? 是否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否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收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2020年12月2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279,720,28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2020年12月3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25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并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解质股份 | 279,720,280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25.13%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7.53% |
解质时间 | 2020年12月2日 |
持股数量 | 1,112,975,727股 |
持股比例 | 29.96%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594,273,876股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53.4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6.00% |
备注:
1、持股数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和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张宏伟先生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名泽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东方集团有限公司94%股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情况(单位:股)
股东名
称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255,000,000 | 否 | 否 | 2020.12.3 | 2022.12.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22.91% | 6.86% | 股东方生产经营 |
备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是指占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2、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情况。
3、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单位:股)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 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限售股份数量 | 冻结股份数量 | 限售股份数量 | 冻结股份数量 |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492,822,091 | 13.27% | 108,593,491 | 363,593,491 | 73.78% | 9.79% | 0 | 0 | 0 | 0 |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 | 608,854,587 | 16.39% | 485,680,385 | 485,680,385 | 79.77% | 13.07% | 0 | 0 | 0 | 0 |
张宏伟 | 11,299,049 | 0.3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1,112,975,727 | 29.96% | 594,273,876 | 849,273,876 | 76.31% | 22.86% | 0 | 0 | 0 | 0 |
三、股份质押其他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质押股数 (股)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对应融资余额(亿元) |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91,737,332 | 2019-12-4 | 2020-11-28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8.61% | 2.47% | 0(备注) |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 | 195,090,000 | 2017-4-26 | 2021-4-26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6.80% | 9.31% | 3.57 |
54,725,000 | 2017-10-26 | 2021-4-26 | 0.9 | |||||
96,000,000 | 2020-11-4 | 2021-11-1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外支行 | 5 | ||||
合计 | 437,552,332 | / | / | / | 39.31% | 11.78% | 9.47 |
备注:已还款,尚未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润澜”)质押融资资金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还款资金来源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东方润澜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截止2020年6月30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合并报表资产总额799亿元,所有者权益279.97亿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86.56亿元,净利润5.81亿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
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东方润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相关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截止目前,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东方润澜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东方润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应对平仓风险。
上述事项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