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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23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对其所持公司279,720,280

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5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92,822,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27%,累计质押股份数量279,720,280股,占其持股比例为56.76%。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2,975,7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96%,合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771,478,579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69.32%。

? 是否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否

一、股份质押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通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279,720,28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质押期限1年,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数(股)是否为限售股是否补充质押质押 起始日质押 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279,720,2802019-11-222020-11-2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56.76%7.53%股东方生产经营

2、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情况。

3、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持股 比例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限售股份数量冻结股份数量限售股份数量冻结股份数量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492,822,09113.27%0279,720,28056.76%7.53%0000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608,854,58716.39%491,758,299491,758,29980.77%13.24%0000
张宏伟11,299,0490.30%000%00000
合计1,112,975,72729.96%491,758,299771,478,57969.32%20.77%0000

备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和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张宏伟先生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名泽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东方集团有限公司94%股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含本次质押)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质押股数 (股)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279,720,2802019-11-222020-11-2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56.76%7.53%5亿元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186,000,0002017-4-262020-4-2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0.77%13.24%4.27亿元
84,142,4002017-10-202020-4-201.61亿元
64,725,0002017-10-242020-4-241.23亿元
64,725,0002017-10-262020-4-261.23亿元
92,165,8992018-6-292020-8-16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亿元
合计/771,478,579////20.77%15.34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质押所融资资金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还款资金来源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自有资金等。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经

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截至目前不存在偿债风险。

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截止目前,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应对平仓风险。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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