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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2015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9
2015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811                                                    公司简称:东方集团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张宏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亚良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党荣
   毅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应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
  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
  (3)公司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且公司年度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公司近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进行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累计支
  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经审计,公司 2015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6,353,790.83 元,未满足公司《章
  程》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且公司 2016 年度计划实施北京大成饭店改建工程项
  目,以及开展国际粮食贸易,资金需求较大,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
  分配不转增。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1、北京大成饭店改建工程项目,项目预计投资总额 20 亿元,其中 2016 年计划投资额不低于 3
  亿元。
  2、公司拟于 2016 年度开展国际粮食贸易,改善贸易品种,提升盈利能力。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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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详细描述可能面对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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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2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35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4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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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年度、报告期                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本公司、我公司          指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实业                      指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粮仓                      指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商业投资                      指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大成饭店                      指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东方财务公司                  指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国开东方                      指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锦州港                        指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                      指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                      指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东方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                         ORIENT GROUP INCORPORATION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OGI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宏伟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孙明涛(代)                  殷勇
联系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 235 号 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 235 号
电话                          0451-53666028               0451-53666028
传真                          0451-53666028               0451-53666028
电子信箱                      dfjt@orientgroup.com.cn     dfjt@orientgroup.com.cn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
                                       层901室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公司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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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公司网址                              http://www.china-orient.com/
电子信箱                              dfjt@orientgroup.com.cn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方集团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路 16 号院 7 号楼 9 层
内)
                              签字会计师姓名        高世茂、霍耀俊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
                                                                 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期增减
                                                                   (%)
营业收入              6,214,369,312.16     5,755,568,065.19         7.97   8,224,434,162.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42,407,388.32     1,042,122,398.41      -38.36    1,041,061,087.5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49,031,757.90      689,632,497.89        -5.89      996,578,121.67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96,353,790.83      351,856,019.22                  1,591,957,196.93
金流量净额
                                                                 本期末
                                                                 比上年
                          2015年末             2014年末          同期末         2013年末
                                                                 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384,707,983.96    10,147,599,393.41          2.34    8,421,897,995.24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21,240,733,090.65    19,866,507,693.07         6.92    16,938,871,866.77
期末总股本            1,666,805,374.00     1,666,805,374.00         0.00     1,666,805,3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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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54               0.6252            -38.36               0.62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854               0.6252            -38.36               0.62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3894               0.4137              -5.87              0.5979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26              11.21       减少4.95个百               13.22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6.32                  7.42      减少1.1个百               7.57
均净资产收益率(%)                                                                    分点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5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218,397,175.79    1,606,894,356.84      1,670,338,834.83      1,718,738,944.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56,096,240.02        168,863,505.24          6,231,219.89      211,216,423.17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253,502,363.33        183,177,328.76        111,393,239.15      100,958,826.66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837,089.51        494,396,228.39        341,122,069.30    -935,709,178.03
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附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5 年金额       (如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65,479,578.70                    -1,678,938.32           2,405.4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
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7,088,571.38                    949,737.74       3,039,700.00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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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9,698,885.36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
     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
     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
     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
     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251,858,807.37          444,872,125.28    38,340,825.61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16,481,425.15
     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
     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2,471,706.78          16,384,248.96     21,257,241.1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19,695,061.49                                93,833.68
     所得税影响额                               -3,796,949.49         -117,736,158.50   -18,251,039.93
                     合计                       -6,624,369.58          352,489,900.52    44,482,965.90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670,801,081.85    670,801,081.85          60,318,480.94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402,781,618.03         554,569,130.00   -848,212,488.03        249,331,532.5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02,781,618.03       1,225,370,211.85   -177,411,406.18        309,650,013.49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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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定位于多元化投资的投资控股型企业,目前已在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金融
业、港口交通业等行业领域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公司投资收益对利润贡献较大,参股民生
银行、方正证券、锦州港均为公司带来了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农业板块,经营模式主要为以原粮为主的贸易业务、稻谷加工、
仓储物流业务和品牌米销售业务。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行业经过多年的市场化发展,已经建立了“从田间到餐桌”,
横跨农业服务、生物育种、收储、物流、加工、深加工、饲料原料、食品原料、工业原料、生物
能源、生物化工等多个环节和多种作物的经营链条,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但由于粮食行业起步
门槛低,目前仍是小规模粮食加工企业与龙头企业并存发展。同时粮食生产以及粮食贸易均具有
地域性、周期性的特点,产销两区市场存在割裂问题。近年来,国家农业对外开放程度提高,农
业企业竞争日益加剧,粮食行业销售净利润较低,企业经营成本压力增加。随着国家农业现代化
发展,未来粮食企业将逐步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群化、集团化方向发展,粮食产业链条联结将
更加紧密。2016 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和区域化布局、消化粮食库存、支
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农业产业链条、保障农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鼓励农村电商和土地流转
等重要内容,为该行业内具备规模及区域优势的企业集团发展带来契机和广阔的空间。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业已建立集种子培育、农业种植、产品研发、
稻谷加工、粮食贸易、品牌营销及电子商务于一体的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依托黑龙江五常地区
的地域和资源优势,东方粮仓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做大做强粮食产业,着力打造东方香米品牌,
通过战略联盟、强强联合实现规模化经营,通过科技研发实现粮食深加工、可循环。2012 年至今,
东方粮仓先后被评为“黑龙江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国百佳粮油企业”、“中国
十佳粮油集团”等,成为黑龙江现代农业产业排头兵。
    2016 年 2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19,493.84 万股新股,募集资金不超过 87.35 亿元。公司
计划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控股国开东方,从而加大对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的投入,以优
化公司盈利结构,增强公司的主营业务竞争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科目                      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100.00%     主要为公司股票投资所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0.00%     主要为收到客户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所致
应收账款                      -67.31%     主要为东方粮仓应收粮款减少所致
预付款项                      -80.12%     主要为预付款项本期结算所致
应收利息                      -100.00%    主要为本期已收到应收利息所致
                                          主要为应收联营企业民生银行分红款质押部分解
应收股利                      -91.52%
                                          除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349.97%     主要为本期国债逆回购业务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1.84%     主要为出售部分方正证券股票所致
在建工程                      -66.21%     主要为大成饭店拆除改建所致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公司整体产业结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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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通过多元化投资,目前已在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开发、金融、港口交通等行业领域形
成了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公司将通过搭建专业投资平台,明晰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致力于在所
涉足的各行业之间实现互联、互补、互动的协同效益。互联是指各产业关系间已构建起互相联系
并互相支持的完整的网络系统;互补是指各产业业务关系优势互补,在公司内自成体系;互动是
指各产业间虽各有分工,但在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统一规划下,以公司每一时期重点工作为主线
良性互动,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发挥各产业板块的协同效应,从而使整体综合效益倍增。
    2、公司管理优势
    公司通过经营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发展模式创新,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步伐,
逐步完善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推动公司经营稳步发展。公司经过多年的发
展,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拥有了一定规模并富有竞争力的经营管理队伍。公司重视人才
培养,广招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有效提高了各级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公司已建立了适
合公司实际状况、较为完善的考评及激励机制,为提高经营效率,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提供了有力
保障。
    3、现代农业板块核心竞争力分析
    东方粮仓充分利用东北粮食大省的资源优势及全国重要商品粮基地的地理优势,通过体制创
新、机制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拥有种植基地、仓储基地、高科技农业示范园区、稻谷精深加工
园区,创造了具有东方独特优势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1)现代农业科技:公司拥有现代化的浸种、催芽、育苗技术,并在良种研发、推广,大农
机合作社等方面示范引领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探索了新型农业生产关系的建立。始建于 2011
年的东方粮仓五常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占地 16.6 万平方米,规划有立体育秧展示区、智能化浸种
催芽区、智能化大棚育苗区、综合办公区、农机服务区、良种示范区六大功能区,目前已成为省
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2)稻谷加工及仓储:东方粮仓现下辖五常、方正、肇源三个稻谷加工园区。2015 年,方正、
五常和肇源园区获得了黑龙江省粮食局稻谷加工能力资质认定,以 42.2 万吨稻谷加工能力位居全
省第三,成为全省水稻加工企业重点扶持单位。五常、方正、肇源园区先后进行了仓储设施建设,
其中肇源取得中储粮 10 万吨粮食代储指标,五常和方正也分别新建 5 万吨和 10 万吨仓容设施。
  (3)种植基地: 公司拥有近 13,000 亩水稻基地,大田种植管理全部采用公司自有拖拉机、
插秧机、收割机实施机械化管理,标准统一,种植规范。稻田全部投入物和操作过程均按照有机
和绿色标准进行种植管理,每年都经过国内权威认证机构南京国环认证中心和国家绿色食品发展
中心审核认证,保证了公司品牌米原料的食品安全和质量安全。公司建立了从种植到加工到销售
的产品可追溯体系,消费者可通过手机扫描博码或二维码查询到产品种植加工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信息,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认可度,夯实了品牌基础。
  (4)互联网+:东方粮仓在传统营销方式外,建立了包括 B2C 平台、微信分销平台、第三方平
台、社区 O2O 业务等在内的针对农产品的全渠道电子商务平台,联手民生易贷创新推出东方香米
为标的的“消费理财”项目,通过互联网+为公司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5)科研:稻谷加工园区拥有自主研发的全脂稳定米糠产品专利,预计该项目上市后可提升
公司农业板块的盈利能力。
  (6)物流:稻谷加工园区拥有铁路专用线,降低了运输成本。公司充分运用锦州港、鲅鱼圈
港等在东北地区的物流优势,开展粮食贸易。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2.14 亿元,同比增长 7.97%;实现营业利润 8.97 亿元,同比下
降 10.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2 亿元,同比下降 38.36%。实现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净利润 6.49 亿元,同比下降 5.89%。 影响公司净利润的主要因素为:
   (1)2014 年度同期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资产重组,发行
人由持有民族证券股权转为持有方正证券股权,并确认非经常性损益 4.5 亿元,对 2014 年度业绩
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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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参股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发行的可转债于 2015 年转股完成,导
致公司持有民生银行股权比例由 3.12%稀释至 2.92%,因持股比例下降导致公司对民生银行的投资
收益同比减少 0.43 亿元 ;
    (3)2015 年四季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饭店”)建设
项目进行改造,确认在建工程损失 3.46 亿元, 计入营业外支出。
      大成饭店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路 5 号院,紧邻东北四环。
      大成饭店酒店工程于 1984 年取得建筑用地手续,于 1986 年获得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86)建地市字 77 号”,1988 年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8)建市字 2872 号”,并
开工建设,酒店主体结构工程于 1991 年完工封顶,因资金问题,工程一直没有完工,处于停工状
态。
      2013 年末,公司收购并增资取得了大成饭店 70%的股权。公司收购大成饭店后原计划继续建
造酒店并陆续发生约 0.14 亿元的后续投入,但随着周边地区写字楼的稀缺、租金价格的大幅上涨,
公司认为该地段综合性商业楼的投资回报率将高于酒店运营,如果能够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划
许可、扩大容积率等的批复,则将其改扩建为集商业、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性商业楼,拆除原在建
工程。如果大成饭店改扩建工程项目不能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复同意,则公司不拆除该在建工
程,继续原有项目的建设。
      2015 年 11 月 12 日大成饭店与国土部门签订了《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扩大了原项
目建设的容积率,需缴纳新增土地出让价款。2015 年 11 月 23 日大成饭店取得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下发的大成饭店改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110000201500349 号,2015 规建字 0073
号),建筑规模 10 万平方,地上 27 层,地下 5 层。2015 年 12 月 23 日,大成饭店缴纳了新增土
地出让价款 5.43 亿元。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签署以后,大成饭店对原有酒店进行改扩建已经可行,故对
原酒店工程进行了拆除。公司财务部门原初步测算大成饭店在建工程损失约 3.6 亿元。经审计,
大成饭店最终确认在建工程拆除损失 3.46 亿元。
    (4)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确认固定资产拆除损失 0.25 亿元,计入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公司各板块经营情况如下:
   (一)现代农业产业
     1、现代农业板块概述
     2015 年,东方粮仓各项工作呈现出“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态势。报告期,东方粮仓加大
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梳理完善了企业管理结构,在夯实基地种植、种业研发、稻谷加工、
粮食贸易、品牌米营销农业产业链条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了品牌建设以及仓储物流建设;紧紧围
绕“增效益、控风险”的经营思路,积极推进和创新流通模式,不断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已形成
了原粮贸易、稻谷产业、品牌米销售、储备物流四大业务板块竞相发展的格局。
     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粮仓实现对外经营收入 62.14 亿元,同比增长 7.97%;实现净
利润 394.3 万元,同比下降 46.08%;公司小包装米实现营业收入 1.58 亿元,同比下降 33.89%。 影
响农业板块公司业绩的主要因素为:
   (1)受国际市场价格走低、国内粮食库存高起,需求低靡,粮价下降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
公司粮食贸易毛利率同比大幅下降;
   (2)报告期,公司品牌米销售受到下游米厂的价格冲击,而公司为保证品质,虽尽力降低生
产成本,但品牌米有机和绿色种植、管理、加工成本较高,导致品牌米的业绩下降。
   (3)因园区仓储设施建设,报告期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确认固定资产拆除损失
0.25 亿元。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为适应粮食供给侧改革,公司将调整粮食贸易的品种,加大大豆的贸易比重,适时介入
中储粮去库存的经营活动。同时,公司将着眼国际粮食市场,开展粮食的国际贸易。
   (2)公司加大一手粮的收粮规模,有效降低收粮成本,以保障利润的稳定实现。
   (3)公司通过掌控优质水稻资源(水稻种植基地),提升大米的品牌价值;与恒大、华润等
大型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拓展销售渠道,提高品牌米的销售业绩。
     2、报告期公司农业板块重要经营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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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仓储设施项目及加工园区
      继东方粮仓肇源园区取得了中储粮 10 万吨粮食代储指标后,东方粮仓方正园区、五常园区先
后进行了仓储设施建设,并于 2015 年秋季建成使用。其中方正园区新建 10 万吨仓储设施,五常
园区新建 5 万吨仓容设施。先进的加工条件、现代化的仓储设施为东方粮仓开展稻谷加工产业带
来了有利条件,截止目前,方正园区已经与中储粮建立了合作关系,代储业务正在开展中。
      2015 年,东方粮仓下属公司东方粮油通过了省市粮食主管部门组织的稻谷生产加工能力核查
和认定,以 42.2 万吨稻谷加工能力位居全省第三,成为全省水稻加工企业重点扶持单位。
    (2)贸易流通方面
      东方粮仓在粮食贸易方面继续加强流通渠道建设,在粮食黑龙江粮食产区构建了建三江、宝
清等原粮采购基地,在锦州港、鲅鱼圈港等北方港口区构建了粮食中转基地,在漳州港、蛇口港
等港口建设了粮食分销基地,与下游的饲料企业建立了稳固的业务关系,通过产区、港口粮食贸
易体系建设,东方粮仓完善了粮食贸易渠道建设。
    (3)品牌营销方面
      东方粮仓营销团队在营销模式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具有投融资功能的众筹模式方面取得
了较大突破。7 月,东方粮仓携手民生易贷创新推出了以“五常大米”为标的的众筹产品,一期
产品总额度 500 万元当日即售完;10 月,再次推出“大米理财”二期,历时一个月,1000 万元的
理财产品全部售罄。全新的营销模式及市场的反馈热度,证明了东方粮仓在“互联网+金融+农业”
领域探索出了一条可行的众筹之路。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给予了积极正面的报道,
对东方粮仓致力于粮食安全,让百姓吃上放心粮所做出的努力给予较高评价,营销模式的创新也
放大了东方香米品牌效应。
    (4)产品科研方面
      东方粮仓“食品级全脂稳定米糠产业化项目”于 2015 年底顺利通过国家发改委组织的项目终
审验收。该项目的产业化实施,为米糠副产物的梯次增值、利用,以及提升稻谷加工循环经济创
利空间开辟了新途径,也将为公司带来新的经济效益。全脂稳定米糠项目是东方集团自主知识产
权项目,解决了长期以来新鲜米糠无法保鲜不能直接食用的技术难题,是高科技附加值产品。2016
年将与韩国公司北京金兑英商贸、达利集团开展合作,相关产品逐步投向市场。
    (5)企业战略合作
      报告期,东方粮仓分别与华润五丰、恒大农牧、辽宁盘锦港等企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旨在充分发挥双方在基地、加工、仓储、资金、市场、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形成优势互补效应及
规模效应。通过企业战略合作,将有利于东方粮仓基础业务稳定发展,塑造东方粮仓品牌形象。
    (二)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是我公司与国开金融(国家开发银行下设的投资机构)共同投
资成立的合资企业,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40.9%股权,未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
      报告期,国开东方面对外部政策和市场形势的巨大变化,创新发展,通过绿色智慧开发、产
业导入、以及精准的产品定位和创新,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经过多年发展,国开东方在产业
引进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展,国际生态安全组织、联合国人居署、世界政党与生态联盟、荷兰中
心等国际组织及合作机构已落户青龙湖,联合国青年创新培育产业园、法国欧葆庭养老康复机构、
荷兰生命公寓、荷兰人体博物馆等多个国际知名科技创新、医养健康、文化旅游项目正稳步推进
中。2015 年 8 月,国开东方西山湖项目样板示范区正式开放,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馈,自住房于
12 月 14 日成功开盘,并顺利售罄。国开东方于 2015 年 5 月与房山区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获
得青龙湖西岸青龙湖镇 96 平方公里镇域整体开发权,将项目开发规模扩大至 121 平方公里。
      2016 年 2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19,493.84 万股新股,募集资金不超过 87.35 亿元。公司
计划通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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