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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被强制执行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因公司及子公司 与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等5 家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哈尔滨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于2026 年8 月25 日和2026 年8 月26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对公司所持民生银行211,563,602 股股票进行了司法 处置,成交金额共计7.03 亿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及公司所持民生银行股票被司法处置的情况
诉讼 阶段 执行时间 执行股票数量
成交金额 (亿元)
序 号 债权人(原告) 债务人 诉讼 类型
(万股)
1 中国进出口银行黑 龙江省分行
东方集团粮油
食品有限公司
7,208.14 2.40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哈尔滨分行
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9,275.41 3.07
2026 年8
金融
借款 合同
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行 有限公司方正县支
月25 日
东方集团粮油 食品有限公司 3,008.68 1.00
执行 阶段
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 310.23 0.1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哈尔滨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发区支行 有限公司哈尔滨开
东方集团粮油
食品有限公司
2026 年8
月26 日 1,353.90 0.45
合计 21,156.36 7.03
截至2026 年8 月26 日,公司所持民生银行股票已累计被司法处置 1,078,550,570 股,公司剩余持股数量为201,566,553 股。前次执行情况详见公 司于2025 年11 月28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及诉
讼执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2025 年12 月19 日披露的《东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被强制执行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2)。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上述被执行股票存在给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情况,公司承担担保责 任的具体数额以哈尔滨中院执行结果为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责任后能否获 得追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本次司法处置民生银行股票将产生大额税负,公司预计可能无法取得上 述股票处置所得现金,并存在无法支付相关大额税负的风险。具体以哈尔滨中院 执行结果为准。
3、本次司法处置对公司当期业绩影响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金额 以会计师出具的年审报告为准。
4、公司已被债权人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进入破产程序。截至目前, 法院尚未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能否被 法院裁定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因过往债务及担保,目前部分债权人诉讼已进 入执行阶段,如法院未受理破产清算,公司核心资产存在继续被司法强制执行的 风险。公司将继续积极与法院、债权人等相关方沟通,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及广大 中小股东、债权人、职工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5、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 股票转让办法》的规定,公司股票将暂停转让。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