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10 公司简称:神马股份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神马股份 | 600810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刘臻 | 石增辉 |
电话 | 0375-3921231 | 0375-3921231 |
办公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63号 | 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63号 |
电子信箱 | Liuzhen600810@126.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27,277,328,965.38 | 25,896,521,362.69 | 5.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621,587,283.21 | 7,712,411,238.37 | -1.18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7,599,454,069.48 | 6,289,111,302.27 | 20.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26,457,998.68 | 974,825,031.24 | -45.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15,477,855.32 | 955,974,164.40 | -46.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1,680,722.05 | 800,783,134.65 | 32.5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78 | 16.99 | 减少10.21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0 | 1.09 | -54.1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0 | 1.00 | -50.00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6,383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8.75 | 613,462,015 | 330,144,684 | 质押 | 272,864,544 |
何惠玲 | 境内自然人 | 0.45 | 4,749,061 | 0 | 未知 | |
杨永政 | 境内自然人 | 0.41 | 4,230,000 | 0 | 未知 | |
解凤贤 | 境内自然人 | 0.39 | 4,117,400 | 0 | 未知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创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4 | 3,597,400 | 0 | 未知 | |
林云方 | 境内自然人 | 0.28 | 2,900,000 | 0 | 未知 | |
王丽人 | 境内自然 | 0.26 | 2,735,978 | 0 | 未知 |
人 | ||||||
财通基金-徐桂芹-财通基金玉泉89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26 | 2,735,978 | 0 | 未知 | |
无锡厚石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0.25 | 2,600,000 | 0 | 未知 | |
李茜 | 境内自然人 | 0.18 | 1,909,110 | 0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12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尼龙化工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增资方为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增资金额为12亿元人民币,增资后金石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持有马尼龙化工公司股权比例为
20.22%,神马股份持有尼龙化工公司股权比例为79.78%。该事项于2022年1月28日由神马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述引入投资者增资事宜已于2022年4月2日完成工商变更相关手续,尼龙化工公司由神马股份全资子公司变更为神马股份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39519.12万元,金石基金持有尼龙化工公司股权比例为20.22%,神马股份持有尼龙化工公司股权比例为79.78%,
此次变更不影响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2、2022年4月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发行可转债事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年产24万吨双酚A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关于发行可转债事项的相关议案于2022年4月18日由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8月23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2022),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22-080)。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最终获得核准发行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