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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股份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9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8月27日在公司东配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公司董事宋国民先生委托董事段文亮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李宏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董超先生、赵静女士、赵海鹏先生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控股股东推荐,提名王贺甫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宋国民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提名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董超先生、赵静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达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董超先生、赵静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王贺甫先生、尚贤女士、武俊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宋国民先生、董超先生、赵静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董超先生、赵静女士、赵海鹏先生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20-05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附:简历

李宏斌先生,1966年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平煤天宏焦化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平煤神马蓝天化工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尼龙材料遂平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现任平煤神马远东化工公司董事长。

王贺甫先生,1969年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政工师,历任神马集团副科级秘书、副处级组织员、办公室副主任、神马实业总办(党办)主任,现任神马股份工会主席、综合处(政工处)处长,神马股份监事。

尚贤女士,1970年生,一级律师(正高),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民进河南省委监督委员会委员,民进省直六支部主委,郑州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郑州市第十四届政协常委,二七区监委特约监督员,郑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河南有章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曾任神马股份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和新乡化纤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新乡化纤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武俊安先生,1967年生,大学学历,审计专业毕业,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多次被河南省财政厅评为“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曾代表河南省参选国家财政部举行的“首届企业十大总会计师”评选,曾被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财政厅联合评为首届“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曾任河南中信审计事务所审计部及资产评估部主任、总会计师,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河南瑞贝卡(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信息化总监、副总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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