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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酒: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情况: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4,320,090,927.7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638,035,022.09元,减去分配2020年度股利174,302,053.2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8,264,428.65元,转股本348,604,106.00元;股权回购事项增加29,700.00元,2021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0,296,985,062.00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20,114,372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196,205,869.6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33%,此次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100,779,192.40元,结余留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2021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留存收益用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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