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汾酒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李秋喜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十七名,实到董事十六名,刘卫华副董事长委托李秋喜董事长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低风险理财业务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利息收入,会议同意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汾酒销售公司追加市场费用的议案》。为提升汾酒主销产品的市场铺货率,进一步推进省外规模型市场的营销突破,夯实市场基础,推进渠道下沉和精细化管理,会议同意汾酒销售公司追加3亿元市场费用,主要用于“青花汾酒30·复兴版”等高端产品的提前布局;长三角重点市场的资源配置和品牌传播;投入陈列、进店等费用,实现全国市场增加有效终端10余万家。
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