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监事会主席张晓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和未经审计的三季度财务报告。
会议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所包含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华宝都鼎(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吸收合幷马钢(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上两项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