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福建水泥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对准备提交董事会八届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2019年度与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煤炭采购(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和认可,同意提交会议审议,并对本关联交易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2019年度与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煤炭采购(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增加向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福建省福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采购煤炭,系根据公司需要确保子公司煤炭供应,交易价格按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1、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王金星先生、何友栋先生、郑建新先生、陈兆斌先生、黄明耀先生、姜丰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黄光阳先生、刘伟英女士、林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3、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本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经审阅上述各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要求,能够胜任董事职务,不存在《公司法》、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5、同意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黄光阳、林萍、刘伟英
2019年8月9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