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潘丽春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股权结构调整,潘丽春女士提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之后,潘丽春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潘丽春女士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此次董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潘丽春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忠实诚信、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潘丽春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