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担保人名称: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税科技”)
? 被担保人名称:张保同辉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保同辉(天津)”]
? 本次担保事项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2亿元(公司已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150.88万元,占上市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0.07%。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发生的相互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张保同辉(天津)于2019年12月设立,投入运营后融资租赁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为进一步拓展融资租赁业务规模,提升盈利水平,张保同辉(天津)结合目前经营情况,提出申请2020年度金融机构授信,具体授信金融机构及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授信金融机构
授信金融机构 | 2020年度授信额度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5,00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10,000 |
拟将合作金融机构 | 5,000 |
合计 | 20,000 |
上述总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以金融机构实际授信为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其中张家港扬子江保税贸易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担保66%的部分,由保税科技提供担保(即不超过人民币1.32亿元);剩余部分由张保同辉(天津)其他股东或经金融机构认可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同时授权张保同辉(天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可调整授信金融机构及授信额度。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张保同辉(天津)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贺兰道以北、欧洲路以东恒盛广场4号楼-323(天津全新全意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178号)
法定代表人:唐勇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项 目 | 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95,608,377.81 |
负债总额 | 6,242,265.01 |
所有者权益 | 189,366,112.80 |
项 目 | 2020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065,207.59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703,931.52 |
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保税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张保同辉(天津)66%的股份,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张保同辉(天津)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其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上述担保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1、上市公司已发生对外担保情况:(1)上市公司已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9,150.88万元,占上市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0.07%。(2)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已发生的相互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
2、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保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