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税科技”)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7,493,605.92元。报告期内保税科技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6,988,701.65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354,014,636.86 元,减去报告期内分配的利润14,545,824.95 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12,480,110.26元,资本公积金132,177,620.69 元。
根据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结合目前经营情况、资金状况,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19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和目前实际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是因为2019年度保税科技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6,988,701.65元。综合考虑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和目前实际情况,2019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将于2020年10月到期的3.5亿元中期票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和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9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