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8月6日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提交了会议的相关材料,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上午12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共有5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雅娟女士召集和主持。参加表决的监事对提交会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全面审核,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在发表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