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因此,上述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定价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认真审阅公司与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我们认为该协议的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审核人:
杨 勇 龙 超 和国忠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