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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纺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0-007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监事,于2020年4月27日下午在创意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国建先生主持,经监事审议各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以提案形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19年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截止目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发生。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同意以下利润分配方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3,815,642.90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29,381,564.29元,加2019年初未分配利润1,677,391,720.52 元,扣除2018年度现金分红263,842,367.04元(含税),2019年度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77,983,432.09元。

公司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1,465,790,9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63,842,367.04元(含税),分配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414,141,065.0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2019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2020年度审计报酬为95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2019年度报告审计报酬75万元、2019年内部控制审计报酬20万元),审计人员在本公司开展工作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公司实数承担。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规定及公司所委托审计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司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报酬为95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2019年度报告审计报酬75万元、2019年内部控制审计报酬20万元),审计人员在本公司开展工作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公司实数承担。

同意将此议案以提案形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坯布市场公司和服装服饰市场资产业绩完成及减值测试相关情况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披露的业绩完成及减值情况,如实反映了坯布市场公司及服装服饰市场的业绩及减值情况,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情况。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0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截止目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发生。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的工作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法人治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经营层勤勉履职,能够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要求执行各类重大事项,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没有滥用职权损害股东或职工利益情况的发生。

(2)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1960号),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19年12 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公司监察审计部出具了《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际建设及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有利于公司合法合规开展工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9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坯布市场公司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坯布市场公司股权转让中的优先受让权。监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并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4)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等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经营情况。

(5)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推进情况

根据解决同业竞争相关承诺,开发经营集团于2019年11月,将其持有的柯东仓储公司60%的股权和东门市场公司51%的股权予以剥离。监事会认为,公司大股东开发经营集团按照承诺约定时间,有效推进了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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