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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纺城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2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19-002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价格及规模:不高于人民币4.5元/股。所用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3,000万元,且增持比例不高于轻纺城总股本的2%。

?增持计划的期限:自2018年12月1日起6个月内。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止2019年1月10日,开发经营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8,911,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2%,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111,034,729.55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轻纺城)于2018年12月1日披露了《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收到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经营集团)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持有轻纺城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开发经营集团持有轻纺城524,450,75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7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资本市场的发展信心,以及对轻纺城公司资产价值的认可,维护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2、增持股票的种类:轻纺城A股普通股股票。

3、增持股份的金额和比例:本次增持股份的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3,000万元,且增持比例不超过轻纺城总股本的2%。

4、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人民币4.5元

/股。

5、增持股份的方式 :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或采取大宗交易方式。

6、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自2018年12月1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由公司及时披露。

7、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开发经营集团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止2019年1月10日,开发经营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8,911,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2%,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111,034,729.55元;本次增持实施完成后,开发经营集团持有轻纺城股份总数为553,362,648股,占总股本37.752%。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就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轻纺城已就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事宜履行了现阶段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并满足《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条件,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说明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开发经营集团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轻纺城股份。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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