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8年5月25日上午10时整
(二)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新科路1号经易期货三楼
(三)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刘实董事长
(六)公司已于2018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
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6人,共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36,559,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总额的47.6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136,55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136,55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报告》
同意股数136,55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134,18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反对股数2,37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股数134,18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反对股数2,37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数136,55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陕西瀚沃威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大可、李玉婷
(三)律师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