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作为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于补选于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和核查于滨先生的履历及任职经历,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关于补选于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于晓鸥
叶照贯刘小玲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