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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23-017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

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7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钟本庆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1 年度审计报告、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审计报告、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1 年度审计报告、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 年度审计报告、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1 年度审计报告、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栾贻磊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拟安排合伙人冯发明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情况。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费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4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审中介机构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暨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建议》的议案,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对公司进行年报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职责,建议公司2023年度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和业务能力进行了审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其从业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

要求,同意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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