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4月16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南昌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同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本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上述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员工居家休养相关费用的议案》
公司实施员工内部退养政策,计提相应内部居家休养人员福利,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日常性的交易,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符合市场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监事调整的议案》
由于工作调整原因,李文彦先生、赖华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经控股股东新钢集团推荐,监事会同意黄元辉先生、陆婷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际发放情况符合既定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该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