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
被动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集团”)2019年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下降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钢集团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将从51.36%减少至50.16%。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钢集团的通知,自2021年8月24日至8月31日,新钢集团2019年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换股3,832.11万股,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由163,771.25万股减少至159,939.14万股,持股比例由51.36%下降至50.16%,减少1.20%。
本次权益变动仅涉及19新钢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具体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8月24日至8月31日,新钢集团本期可交换债券累计换股3,832.11万股,换股价格为5.69元/股。本次换股前,新钢集团持有本公司163,771.25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318,872.27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51.36%;本次换股后,新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数为159,939.14万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50.16%,新钢集团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1.20%,本次换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注:1、截至2021年5月10日,新钢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已累计换股5,791.71万股,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由177,209.82万股减少至171,418.11万股,持股比例由55.57%下降至53.76%,减少1.8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被动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临2021-030)。
2、截至2021年8月10日,新钢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已累计换股9,280.93万股。自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8月10日,新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由171,418.11万股减少至167,928.89万股,持股比例由53.76%下降至52.66%,减少1.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换股导致被动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临2021-048)。
3、截至2021年8月23日,新钢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已累计换股13,438.57万股。自2021年8月11日至2021年8月23日,新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由167,928.89万股减少至163,771.25万股,持股比例由52.66%下降至51.36%,减少1.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可交债换股导致其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临2021-052)。
4、截至2021年8月31日,新钢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已累计换股17,270.68万股。自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31日,新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由163,771.25万股减少至159,939.14万股,持股比例由51.36%下降至50.16%,减少1.20%。
5、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后,新钢集团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权益变动人基本情况 | 名称 |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1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8月31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减持数量 | 减持比例 |
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 | 2021/8/24-2021/8/31 | 3,832.11万股 | 1.20%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新钢集团 | 无限售流通股 | 163,771.25 | 51.36 | 159,939.14 | 5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