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及完成过户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下发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豫01执恢273号,公司控股股东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集团”)将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27,153,926股股票以89,358,140元价格被司法划转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
“兴业银行”),每股折价3.29元。上述司法划转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基本情况
兴业银行向郑州中院申请执行朱文臣、辅仁集团、河南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堂”)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郑州仲裁委已于2019年12月2日作出的(2019)郑仲裁字第0729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2021年5月2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河南高院”)作出(2021)豫执复32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更兴业银行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与辅仁集团、朱文臣、辅仁堂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在该案件执行中,兴业银行向郑州中院提交申请,郑州中院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豫01执恢273号,将郑州中院流拍的27,153,926股股票以89,358,140元价格充抵所欠债权人的债务,剩余债权继续追缴。依照相关规定,郑州中院对辅仁集团(证券账户号:B881047504)持有的公司27,153,926限售流通股(证券代码:600781)以89,358,140元价格划扣至兴业银行(证券账户B884063627)。
本次司法划转已完成,股权过户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截止目前,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份27,153,926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为4.33%。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96,393,329 | 15.37% | 96,393,329 | 100% | 15.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