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且确认送达。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授信期限为24个月。担保方式为信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
依据公司后续的资金需求确定。授权经理层在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提款业务。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宣宏斌先生、夏贵所先生、崔立新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票: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1-024)。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25)。
三、公告附件
1.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