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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宝能源: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0月22日成立。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64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40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3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未经审计的审计收入总额48,482.2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0,036.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550.22万元。2023年度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3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3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约410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1名。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年年报工作要求,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总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等《公司章程》规定的从业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有关工作的要求,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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