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是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需要的,其决策程序合规、合法,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独立董事:张鹏、马永强、李欣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二O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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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 | 成交量:0 | 买入价:0.000 | 卖出价:0.000 | |
市盈率:0.000 | 收益率:0.000 | 52周最高:0.000 | 52周最低: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