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水井坊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6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19-032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9 年 7月 22日至 7月24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4:00 -- 16: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戴志文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19 年 7月 26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戴志文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戴志文:男,48岁,税法硕士、法学硕士、律师。历任美国海斯?柯利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律顾问、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壳牌(中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美国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Baker & McKenzie)律师、美国美富律师事务所(Morrison & Foerster)律师、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

人职务。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聚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2、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19 年 7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2019年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才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征集人保证与声明

本人戴志文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7 月 26 日 9 点 30 分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7月25日

至2019年7月26日

投票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下午15:00至2019年7月26日下午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水井街19号水井坊博物馆多功能厅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登载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9-033号)。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19 年 7月 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9 年 7月 22 日至 7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4:00--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办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办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办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全兴路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36
收件人邓娜
联系电话/传真028-8625284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

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戴志文二〇一九年七月六日

附件:

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公告》、《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7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项委托授权的有效期:自签署日至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