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24-026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江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都瑞锦商贸有限公司、成都水井坊酒业有限公司、成都腾源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9,500万元,已实际提供担保余额0元
● 反担保情况: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成都江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都瑞锦商贸有限公司、成都水井坊酒业有限公司、成都腾源酒业营销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60,000万元,公司为前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9,500万元,前述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各公司为其他公司在授信项下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江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 | 97.84 | 15,000,000.00 | 0.00 | 0.34 | 2024年11月29日 | 否 | 否 |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瑞锦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 | 94.74 | 10,000,000.00 | 0.00 | 0.23 | 2024年11月29日 | 否 | 否 |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水井坊酒业有限公司 | 100.00 | 78.62 | 160,000,000.00 | 0.00 | 3.64 | 2024年11月29日 | 否 | 否 |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腾源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 100.00 | 96.25 | 10,000,000.00 | 0.00 | 0.23 | 2024年11月29日 | 否 | 否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成都江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都瑞锦商贸有限公司、成都水井坊酒业有限公司、成都腾源酒业营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 | 经营范围 | 法定代表人 | 权益比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营业总收入 | 净利润 | |
直接 | 间接 | |||||||
成都江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酒类销售 | Mark Anthony Edwards(艾恩华) | 5 | 95 | 79,566.93 | 77,850.43 | 318,546.97 | 35,826.30 |
成都水井坊酒业有限公司 | 酒类生产、销售 | Mark Anthony Edwards(艾恩华) | 95.94 | 4.06 | 322,986.00 | 253,942.99 | 356,236.22 | 49,759.93 |
成都腾源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 酒类销售 | Mark Anthony Edwards(艾恩华) | 100 | 20,442.50 | 19,675.31 | 39,890.37 | 7,556.06 | |
成都瑞锦商贸有限公司 | 酒类销售 | Mark Anthony Edwards(艾恩华) | 100 | 34,246.18 | 32,445.31 | 67,900.81 | 13,121.67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成都江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都瑞锦商贸有限公司、成都水井坊酒业有限公司、成都腾源酒业营销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60,000万元,公司为前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9,500万元,前述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各公司为其他公司在授信项下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银行授信协议约定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正常业务发展所需,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同时被担保人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能保证授信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9,545.11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况。
(一)公司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第359号)、《房屋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8号》及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对房产业的要求,为本公司蓉上坊项目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银行按揭担保余额为45.11万元,该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在房屋竣工并在银行办理完毕房屋产权正式抵押后予以解除;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江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都瑞锦商贸有限公司、成都水井坊酒业有限公司、成都腾源酒业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9,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