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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商集团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和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20)010376号《审计报告》,对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验证,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29,870,980.5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0,495,042.65元,减去提取盈余公积金1,324,553.68元和支付2018年度红利6,808,440.0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2,233,029.47元。经研究2019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和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182,233,029.47元滚存入下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近三年(2017年-2019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的比例为54.83%,达到《公司章程》中“在公司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

2019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主要原因及资金用途: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公司按照疫情管控要求,主要经营场所从2020年1月23日起停止营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停业期间,公司不是简单地闭店,而是利用公司的资源,积极参与抗疫,特别是公司酒店和展馆在抗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公司主要经营场所虽已从2020年3月30日起陆续复工,但本地区在疫情期间全面封城,逐步解封后,市场的恢复仍需时日。为应对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

略的顺利实施,从而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十届十二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等因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未来产业布局等所作出的决定,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未来新项目的资金储备,以满足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预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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