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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城投: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类型包括结构性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或固定收益凭证等。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或固定收益凭证等。

(四)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累计发生额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程序并披露,已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累计计算范围。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

2、公司将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

1、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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